1946年8月1日被盟军总部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战犯谷寿夫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送至中国,入上海战犯监狱,后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
1947年2月6日,中国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开庭审判南京大屠杀主犯、日侵华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
两名带钢盔的宪兵将谷寿夫押上法庭。
谷寿夫身材矮胖,留着东洋小胡子,戴一顶灰色呢帽,穿黑色大衣。进入法庭时,脱下呢帽和大衣,向法官鞠躬后坐到被告席上。
石美瑜庭长问过被告姓名,年龄,藉贯,住址后,由检察官陈光虞宣读起诉书。
历诉被告纵容他的部队对南京城内手无寸铁的平民采取枪杀,砍头,劈脑,剖腹,挖心,剥皮,水溺,火烧,活埋,割男人生殖器,刺妇女阴户或肛门,用刺刀挑起儿童玩耍,对妇女强奸后刺死等大屠杀的滔天罪行。
1947年5月22日,中国外交部要求引渡杀人比赛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
9月2日,向井敏明被盟军总部捉拿归案,10月25日,被引渡到上海,11月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
战犯野田毅也与向井敏明一样于同年被引渡到中国,11月被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田中军吉也没有逃脱,于同年5月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二.
战犯谷寿夫,日本东京人,1882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
1928年参与济南惨案,屠杀中国外交人员。
1937年8月,率领第6师团入侵中国华北等地。
因侵略上海、南京的需要,第6师团被调至华东,一路杀向南京,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之一。
1938年2月,在世界舆论的谴责下,日本当局被迫将其召回国内,不仅没有受到处分,反而被加官进爵。
日本投降后,板垣征四郎一直在担心自己的命运。
为了躲避死神,他决定脱逃。
他在这些年里,已经搜刮了价值百万美元以上的黄金和稀世珍宝,足够他挥霍到死。
他决定向英军指挥官史密斯行贿,把一件价值30万美元的黄金“椰子”饰品奉送。
没想到史密斯表面上答应考虑考虑,实际上连夜给中国政府发报,询问为何至今没有逮捕板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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