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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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微微哽咽,在心里无声地说,“我想要……诺亚方舟。”

        迟默摸着我头发的手一直没有离开,可他永远也听不到这句话。

        有些事,他大概早就忘记了。

        那年他赚了第一桶金,立刻用所得注册了这家公司,本想将这公司的名字叫做“迟诚”,迟默的迟,诚实的诚,可却因为手续中间出现错误,被工作人员弄成了“迟城”。

        现在想来,那真真是天意。

        公司成立的那一晚,我胖乎乎的胳膊在夏夜发情的母蚊子里摇摆得乱七八糟,笑嘻嘻地对他说,“世界末日……2012……永远都不要来……现在真是幸福死了……我还没来得及做女强人呢……”

        迟默的手指将啤酒罐捏得嘎吱作响,闻言低笑起来,摸了摸我的头发,“放心,我会找到诺亚方舟,让你第一个上船。”

        我有点不好意思,只笑着拍拍他肩膀,开玩笑地说,“到时你就要载你的老婆了……”

        他轻轻叹了口气,突然就凑过来吻了我。

        那吻突然得仿若炎夏的雷雨,比空气还要轻柔,我傻乎乎地瞪着他近在咫尺的脸,眨了眨眼。他微微眯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垂落,遮掩住眸色,却吻得那么专注而温柔。

        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伸手捂住我的眼睛,在我唇畔轻声说……

        “我一定会载你,无论还有谁。”

        黄粱一梦。

        我晕陶陶地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迟默已经不在了。

        昨晚似乎很没形象地哭了很久,然后就迷迷糊糊地倒在沙发上,我起床一看,地上四处都散落着我喝过的啤酒罐,若是退回个两三年,我自己都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成为一个借酒消愁的颓废女人。

        镜子里的胖妞脸蛋有些浮肿,两眼更是肿得要命,具体形容的话,就好像是在一个白胖的大馒头上面装了两颗核桃,效果很惊悚。

        抵达公司的时候,周围照例一个人都没有。

        我破天荒地给自己冲了一杯超浓缩的黑咖啡,默默祈祷能够在同事们来上班之前消肿下去,然后我便坐在自己的格子间里对着电脑玩扫雷。

        每次宿醉都会让我变得很暴躁,更别提跑步20圈这种影响心情的事。

        所以,当总经理来上班的时候,我连眼睛也没抬一下。

        他走过我的格子间两步,见我没反应,忍不住皱了皱眉,又退了回来,站在我面前,沉声道,“步小姐,你在干什么?”

        我蔫了巴登地回答,“报告总经理,这叫扫雷,每台电脑都有的。”

        “我知道这是什么。”他抽搐了一下唇角,“……但是,这是你现在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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