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5 / 5)

+A -A

        “芥茉花?”她未看见过。

        “一大个山谷的小黄花,在纳帕谷之中漫山遍野的开,一定很美丽。”他说。她便立刻有了憧憬,一地的黄色小花,衬在翠绿的山谷中,还有蓝天的衬托……

        “想不想去?”他问,深深望进她的眼睛。

        她笑,然后问;“你怎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我在三藩市半年也不知道。”

        乐建宁便说:“以后你不知的,全由我来告诉你。”

        她听罢,心好甜。

        “我会令你很幸福。”他告诉她,拉住她的小手吻了一吻。

        一点错愕加三分酒醉,霍屧突然狂笑起来,花枝乱坠,双手往台上拍,忽尔的狂放,令她性感得很。

        乐建宁忍不住,就这样把臂一伸,搂住她便吻下去。她仰起的颈,他抚摸着,她伸前的手,他又紧捉着,总之,他要她动弹不得,她的四肢她的身体都在他掌心中。

        这是霍屧第一次被吻,一直以来她都没有与男人这样亲密过,而这样的吻,感觉真的好。

        好得令她认为,嫁给这样的男人也不错。

        后来,他们接着相见了两天,乐建宁便回费城去,他是认真的,他要由费城搬到三藩市。霍屧很挂念他,每天给他写一封信,信的内容好长好长,三张纸五张纸,她从不知道她有那么多的话想说。

        本来一直挂念台湾的家,现在半分这种感情也没有,爱上一个男人之后,她便忘却其余的所有感情。

        为什么会爱上他呢?在寂静的宿舍内,她想着这回事,他不富有,甚至生活不算安定。但他英俊,而最吸引她的是,他充满男子气概,他带领着每一步,她喜欢在这种男人跟前,做一个听话的女人。

        父母希望她嫁得荣华富贵,生了一个像她这样美丽的女儿,父母十分有期望。但她不特别渴望金钱,她渴望的,是男人的气势,以及从这些男人身上带来的爱情。

        她知道,她要嫁给他。

        她告诉台湾的好朋友,她结识了男朋友,而他的气质像极马龙白兰度。那时候,马龙白兰度是最野性强悍的明星,性感极了。

        其实,霍屧与乐建宁只在三藩市相处了数天便天各一方,但霍屧已经称他为男朋友,因为她爱上了他,所以她认定了他。

        三个月之后,乐建宁真的搬来三藩市。工作他早找到了,在一间建?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第一书屋;http://12w.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深夜与早晨的周记 第13章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