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盖起。也许这是一种新工艺,但难度与风险、费用与把握,肯定都不如我的
方案好。说穿了其实不是我的方案,只是国际性法律人才成功的基本规律而
已!
5。〃在加拿大学校直接读b〃绝对不可取。没有工作经验的人读b,好学
校基本不接受,接受了对你也不怎么好。b是管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
般还是应该根据规律办,有了行业经验,再去b……你是律师,干嘛想读b?
都是留学惹的祸!
6。〃美国〃,为什么美国?美国很好,但给我一个去美国的理由先!我认为
你没有理由去美国。加拿大的学校,足够你溜溜的学、足够你溜溜的换,为什
么要去美国?多年来我在新东方讲美国留学,基本思想之一就是:美国的意
义,在于前二十名的学校和奖学金。如果你去不了那些顶尖名牌(自费或奖学
金),同时又必须自己掏腰包读书(非名牌学校),那么,英联邦国家有无数
更好更合算的选择。
美国当然好,但英国加拿大,完全对得起你!
瞧,你还没有登机呢,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留学程咬金计划已经使你晕菜
了。一旦去了加拿大,怎么得了啊!
我心忧忧。
我想我已经彻底回答了你的问题。你的情况,实际上最好不要去读这个一
年的课程。实在无法遏制(连萨斯都能遏制,留学病毒,有什么不能遏制的?
),要争取及时回到原校,完成你那在我看来非常了不起的法律学位。然后再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