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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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对,缺心眼的那个是我。我也不知自己怎麽就这麽没用,分手分得藕断丝连,离开他,连路都走不直,一天到晚地想著他,想得浑身难受都停不下来。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越看重对方就越容易被辜负,越认真的感情就越守不住。

        我五内俱焚到极点,哭都哭不出来。

        刚转身,又被团体成员抓回会场。一群人开了香槟喷洒著庆祝,气氛正到最高潮。

        小秃跟著大雄尖叫著起哄,韩国刺青师傅按东方人习惯,也不知从哪里弄来张宣纸,非要我为团体题词,写中国字做为立团纪念。

        我那时已被灌得半醉,心潮澎湃间听到人声鼎沸。闪光灯此起彼伏,我努力眨眼,从水雾中望出去,看到周围那麽多兄弟翘首企盼,忍不住慷慨激昂:“做也并不等於比人差。社会上,大家总以为我们抱成小团,淫乱又危险。其实根本不是那样。”

        “我们与世上任何一位男人都没有不同,非要说区别,只能说同好之间惺惺相惜。友谊永远不灭,同志并不是只追求肉体,哪怕最後不能得到幸福……”

        “总而言之,这一辈子,都是好兄弟。”

        我酩酊大醉,大笔一挥,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大字:“苟富贵,勿相忘”。

        周围一群老外鼓著掌大笑,又跑过来问我到底这字什麽意思。

        我顺口胡说八道:“就是好兄弟的意思!”

        小秃被现场气氛感染,抓著刺青师傅大雄,非要把那几个字纹在身上,以示其品味高洁。

        人人喜笑颜开,我找个借口,钻出去。

        站在大门口远远看著,又觉得悲伤。如果我早些这麽做,是不是就有可能跟维伦平起平坐?道貌岸然,光明正大地宣告自己只搞柏拉图,他就永远不会嫌我堕落。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後悔也没用。我喝得实在是多,隐约记得一群人放肆狂欢,最後被叮当与大雄拖回家,身上衣服被酒液打得尽湿,大雄跟叮当笑著边骂边把我脱得精光。

        我觉得大事不好,挣扎间眼前金星直冒,可闭上眼就看见维伦微笑著与rr并肩而立的样子。

        一时间人痛得厉害,连根手指都动弹不得,随後又发现下体剧痛,可死也也逃不开。恍惚中听到有人问我“你现在最想要的是什麽?”

        我凭直觉说出那个名字,脑海里全是黑暗,只听到嗡嗡的声音好像大群黄蜂围在身边一样,後穴疼得人不住痉挛。他妈的,这两个王八蛋,莫非是在迷奸老子。

        等酒醒了,我发现会阴靠近後穴的地方,被大雄纹了颗麽指肚大小的刺青,红心中间围著维伦的名字,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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