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欧洲住过一年,在比利牛斯山脚下,住在一间四百多年历史的老房子里。夏天的晚上和朋友去地中海边躺着看星星,冬天上山去滑雪。”
“什么时候的事情?”他问。
“离开纽约之后。”父母对他这突然而来的散漫并不知情,但他趁着那一年,一个人读很多书,看很多风景,他预感自己的未来会很胶着,或许会娶一个家世相当的女子为妻,结婚生子,经营父亲的事业——他猖狂,但他也没什么梦想。
有时候,他是可怜自己的,直到他提及梦想这个字眼就会下意识联系一个女人的名字。
“前几天我去看望了一位隐居的朋友,他送了我他的影集,里头全是山间的朝霞、流云、花开,不惧人的小狗和孩子红彤彤的脸。他的妻子要让他们的孩子在山上长大,那孩子的眼眸里是和城市小孩完全不同的近乎小动物一般的憨拙,总让人忍不住想摸摸她的头……他告诉我,这辈子如若真的等到一个许你一生的人,即便千帆尽逐也要不为所动。因为那个人曾出现过,所以便不能将就……”
困意袭来,他越说越轻,握着她手腕的力道随着安心逐渐失去力量。
德珍还在回味他的那句话。因为那个人曾出现过,所以便不能将就。
真是句动人的话。
她又坐了一会儿,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好像提醒着她离开的步伐。
仲寅帛醒来时,身边空荡荡的,齿根仍然发麻,或许是昨夜未遵医嘱,因而此时并不十分好受,他看了眼床头的那张椅子,双手捂面搓了搓,似梦非梦。
过了十分钟,他终于确认,她的确来过,但又走了。
他不知道她去了哪儿,心中微蓝的火苗冷冷的烧着,但更多的,头脑因丧气而十分理智。医生九点钟来上班,检查了伤口,微笑着准许他回去。他开着车在乡间的路上穿梭,去了她住过的那间旅馆,拜访过给她看病的医院,到处都没有她。回到奶奶家,奶奶已经出门了,她是个不喜欢发呆的老人家,不喜欢看电视也不喜欢与人闲话家常,别的老太太也不喜欢她,因为她为人十分小气,若是惹到她了她还会记仇。
家里只有那只叫“兰花”的猫在,它很乖巧,从不偷吃零食,也从不弄坏家具,分不清是天生如此,还是被调教成这样。他在路边随手摘了一根狗尾巴草,它可以心心爱爱玩很久,一点也不吵闹,虽然晚上喜欢睡在他床边,并且几次偷偷爬到床上来,但被他踢开几次后,她就再也没撒娇。
牙龈距离拆线还需几天,他无事开着车四处闲晃,每次他一打开车门,它就先他一步溜上车在副驾上坐好,他带它去宠物店剪了指甲,给它买了一些零食,用手一点一点掰给它喂给它吃,它吃东西的样子让他很有成就感。
拆线后,院长给了他一张名片方便他回家后就近治疗,奶奶听说他要走,摆摆手不耐烦的说:“早走早好!”
恶声恶气的。
不过,他无所谓,回去需要开四五个小时的车,他安排好直接回去参加会议,因而第二天一早便出发了。
上了车,扣好安全带,瞥见乖乖坐在副驾驶上的兰花,他有好笑又好气,抱起它:“这是她的位置,以后不准再坐了,知道了吗?”
兰花瞪着她琉璃般的眼仁,似懂非懂地“喵”了一声。
他重新下了车,将猫递给仍在车边的奶奶,老人接过猫抱在怀里,欲言又止地看了他一眼,等他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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