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想要是这不是我妈我铁定就咬过去了。
不过咬归咬,眼前就站着这么个骗子一样的东西,搞得我已经暗地里默默的开始磨牙。
那人看我还是一脸怀疑就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一看上面果然印着《》杂志社的名字,心就提了一提,想说莫不是我真的撞大运了吧。
看我表情放缓了一下,他微微笑笑,指指边上的星巴克,“去坐坐?我请你喝咖啡。”
“好吧,不过我不要你请,我们。”,我摆出一个阳光灿烂自以为无比魅力的微笑。
我们俩刚在星巴克坐下,就看到有个大妈,一身名牌十分拽的从我们身边飘过,香水的浓烈程度几乎要把我熏倒。我跟他不约而同的摆出一个特别鄙夷的表情,然后看到对方的脸后,都笑了,那默契,仿佛认识了多年的好友。
人和人间的关系总是很奇妙,一个眼神就可以把彼此间的距离拉到无限近。
“朋友都叫我阿三,很高兴认识你。”他伸手过来。
“大家都叫我莉香。”我也伸手过去,他手很软,是那种普通男子没有的软。
“我名字名片上有,但是你还是叫我阿三吧,我不习惯自己的真名。”
我低头看了一眼名片上的名字,差点儿就笑场了,不过最终还是没笑出来,因为想到自己的名字还没他的好听,就只能“理解万岁”了。
那人叫张智慧。
我立马就觉得我跟他的关系更加亲近起来了,很想握着他的手朗诵“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我们交换了电话,讲了一会儿刚刚那个无辜大妈的坏话,聊了一些各自的八卦,还骂了新光天地的诸多大牌店的无良导购。
他看看表,问我说,“我得走了,怎么样?宝贝儿,要不要做我的模特?”
“做!不给钱都做,哈哈。”我也不鹌鹑了,跟他豪迈起来。
“好,那就说定了,明天你去杂志社找我,到了给我个电话就行,我得回杂志社了,出来借衣服,看到你就把时间忘了。”他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笑,朝我拜拜手,很赶时间的跑走了。
他离开之后我就欢腾了,立马冲出新光天地打个车就往回冲,一心想着怎么跟猴子炫耀,然后看他煎熬的表情。
我一进家门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见猴子正一瘸一拐的在厨房鼓捣泡面。
我一看这架势就乐了,敢跟我斗,老娘老虎不发威你还真当我是啊。
我没心没肺的倒在沙发上装大头蒜,一边跟脸黑的跟块炭一样的猴子说,“猴掌柜的,也给我来一碗,我要煮的不要泡的,泡的我咬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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