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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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他想帮她,知道帮不了。于是她转身而去。

        三年后,他要帮她,明知道帮不了还是要帮下去。于是她说:“老石,谢谢你!”然而最终还是转身而去。”

        她说:“石天明,到了今天我唯一的愿望就是你能来接我回家。”

        顾南欢从英国伦敦回来了,这是她离开北京后第一次回来,多年前那个小女子的模样已经彻底消失,出现在石天明面前的是一个婉约曼妙到极致的女子。之前的南欢,一直在伦敦做服装设计,并专职给一大批的国际名人,事业做得如日中天。石天明甚至以为她不会回来了。

        那天下午,素颜失望地转身离去。石天明兀自呆在那里出神。电话响了起来,是顾伯父打来的,他说:“天明,你明天上午请个假,南欢回来了。你去机场接接她吧。”他这个时候脑子里出现了那个精灵古怪的丫头,到这时,已经十五年不见了。

        记得十五年前的夏天,她和她的父亲来大兴安岭的雷达监视站,来看望石天明一家,父亲专门去山上打了几只兔子,那天运气很好,石天明竟然还挖到一棵老山参。山参四肢分明,身须齐整有序,父亲说,这是一棵百年的山参了,好兆头哦。石天明讪讪地笑,他便想到了即将要认识的顾南欢。那年夏天,石天明学着使用笨重的猎枪,粗重的黑色枪管总是因为枪拖的后推力过大而产生抖动,于是便经常失去准头。父亲把枪给他,手把手地教他。从准星里望出去的时候,你看的不应该是猎物,而是感受你心的跳动。心静,自然枪止。他就是那时候学会了使用猎枪,回去的时候,他把老山参揣在怀里。心里想到了它的归宿。

        在这个地方,很久不会有客人来,南欢的到来无疑是一场盛大的事。

        他经常听父亲说起过顾伯父,当年参加越战,两人是战友,曾经出生入死,在一次撤退中,顾伯父受了腿伤,被落在了热带丛林里,父亲他们撤退出去清点的时候才发现少了一个人,父亲便折回去,冒着弹雨把顾伯父扛了回来。自此,两人成了生死兄弟。回来后,顾伯父进了军区升了官职,而父亲自愿到了这个大山深处做了所有人都不想做的监测员。至于为什么,父亲一直没有告诉石天明,石天明也问起过,问他为什么要来这里,如果他也留在北京,或者过得比别人更好。父亲总是不答,转而望向莽莽的原林。

        南欢十岁,刚刚脱离了孩子的习性,身体的发育让她逐渐地感到了即将成为一个女人而特有的敏锐触觉。一直生活在北京大院,这是第一次走得这么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一路上看见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车窗外广袤深邃的原野,进入东北境内后,时不时出现的石头碉堡,像一个个蛰伏着的敌人。玉米、大豆、高粱在铁轨两侧缓缓地延伸到远方,褐红色的玉米花纷纷扬扬地在日光下挥舞着。那些大山深处的小站,那些小贩的吆喝声。车内拥挤的人群,哺乳的母亲,吵架的爷们,打诨的男女。一切的世间万象犹如她那青涩的身体一样在她的视野内五彩斑斓地打开了。她是那样的兴奋,以至于忘记了出门前母亲的诸多嘱托,比如要乖乖地坐在座椅上,不能乱看人和物,说话要规矩,听父亲的话,不能乱走,也不能和陌生的男人说话。小心一切危险的东西。母亲还说:“南欢,你是大女孩子了,要学着规矩懂事,不要像在家里一样那么野,整个大院没有不怕你的人,这里的男孩子都得喊你大姐儿,这成什么样子了。”南欢全忘记了,她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不止眼前看到的这些,还有那个据说从来没有走出过原始森林的男孩,那个叫石天明的男孩,那个在照片上看起来傻乎乎的男孩。

        15。第15章第肆长素颜尘伤(2)

        火车奔波了三天三夜,然后又转了客车。在一个山脚下停下来。父亲提了一个大皮箱,里面是一些城里的点心,还有给天明的几身衣服。南欢穿的一身白色齐膝吊带连衣裙,背着红色的双肩背包,裸露的小腿下面是一双白色的浅帮系带休闲鞋。她跳下公共汽车,就看见了那个傻乎乎的男孩。

        石天明跟着父亲来接他们,他穿着母亲缝制的衣服和鞋。手里拿着裹了红布的山参。他看见南欢第一眼,就想到了课本里的小仙女,她似乎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穿着他从没有见过的衣服,眼睛那么大,睫毛那么长。他迎上去,把山参送过去,他说,这是给你的。我挖到的,我们这的老猎人挖了一辈子都没有挖到。南欢并不知道是什么,接过来就要打开,石天明惶恐地阻拦,小心,它会跑的。

        顾南欢忘记了路途的疲劳,咯咯地笑了起来。

        他们的初见,是童年的结束与漫天的欢笑。南欢在那里的整个暑天,跟着他进入深山,学着下套子逮野兔,跟着他第一次使用猎枪,然后哄的一声自己先倒到了地上。他爬到高高的树上为她摘果子,甚至还为了一朵红色不知名的小花而差点从悬崖上跌落下来。他何尝不是欢喜的,终于遇见一个可以一起玩耍的孩子,还是一个这么漂亮却胆大要死的女孩子,她也爬树,她还会使枪,枪法竟然要比自己还好的多,只是不习惯这种老猎枪的后推力。她给他讲北京的天安门,伟大的长城,还有进去就转不出来的故宫,讲北京的大院子女,讲他听都没有听过的游戏机、乒乓球。她把自己十年来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了他,一是因为他真的不知道,二是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听她的话直到入了神的人。

        临走的时候,他们已经熟得要死。谁也舍不得谁,他给她刻了一个木偶,用松木刻的,是一个白雪公主。他没有听过这个童话,是南欢讲给他的,她说她长大了要做白雪公主,因为会有一个王子和她一起幸福地生活。南欢把自己一直用的钢笔给了他,钢笔的牌子是:永远。

        客车就像带着南欢来时的那样又把她带走。少年石天明站在山脚下,背后是连绵起伏的大山,眼前是蜿蜒曲折的公路。日光暗下来,天地一片苍茫,那个孤独的少年站在十五年前的傍晚,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是离伤。

        他是想念她的,从十五年前她离去的那个黄昏开始。于是他顺从父亲的意愿离开这里去往北京的时候,其实自己想的是能见到南欢。等着他到了顾伯父家里,才知道南欢刚刚去了英国读书,可能要三四年后才回来。于是他等她,他安心在北京读书,考入警校。他想等他毕业,她也就回来了。可是等他毕业了,传来了南欢在伦敦结婚的消息,她要嫁人了,真的做白雪公主了,男友是英国白人,贵族子弟,算的上白马王子。南欢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在顾伯父的身边,他清楚地看见顾伯父愤怒又尴尬的脸色,可是谁都明白,这样的年代里,父母的婚约只能是空话,石天明也不多说,他更是清楚一个现代女子的选择是无法阻止和难以强求的。他便正好离开了北京,去了河北的看守所。他以为换一个地方,就不再想念那个本不该想念的人。可是原来,很多事情看上去能做到,实际上你是真的做不到的。

        他还是去了机场接她,毕竟顾伯父的恩摆在那里。或者他还是想着她的。他穿了警服,开着顾伯父的军车去的。到了机场,保安以为来了部队要员,一个劲地照顾。他在通道外面站着等她。心中只是感觉释然,似乎是在接一个不相识的女子。或者相识已经忘记了的人。

        南欢走出来,看见了他,上来就是一个拥抱。她说:“石天明,你真的来接我了。我以为你不会来的。”

        他闻到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儿。南欢身材修长又凸凹有致,别说做服装设计,就是做模特都可以。她的头正好到他的肩膀位置,发香直接冲进了石天明的鼻孔,他感到了眩晕。这是他第一次拥抱一个女人,穿着警服,在机场的通道口。所有人的目光都瞬间落了过来。他忙推开她,才看见她特意穿了一身墨绿色的旗袍,真丝面料上面手工绣着凤凰和牡丹花的富贵图案,祥和又那么的欢欢喜喜。

        他说:“我怎么会不来呢?我为什么不来呢?我一直都想着能接你回家的。十几年前,我想着能见到你,于是我来北京,可是你刚走了,于是我在这里读书,以为你过几年就能回来。我读完书了,你又结婚了。我不是还在这里没有走吗,我想你就是结婚了你还总是要回家的吧?于是你真的来了,我为什么不来呢?你说,是不是啊?南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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