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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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你还狡辩!这东西不是你拿的,还能自己跑到你身上去。”

        “那就不能是别人放的吗?”

        “你这话好笑了。这条玉佛珠,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跑价值上百万吧,人家要是想偷这东西,还会放你身上加害你?你当我是三岁小儿啊!”

        “我说了不是我!”

        “和公安局长去说吧,反正我是不信的。”那院长一副逐客的模样。

        苏可把单子放在院长的办公桌上,“院长,反正我没干这事情,这东西,我也不会收的。”说完,苏可大步流星地朝着院长的办公室离去。

        那院长非常火大的说道,“现在的学生,真是越来越不像样子了。”

        苏可离开了院长的办公室没多久,便接到了吴警官的电话。

        “你好,我是吴警官。”

        “吴警官?”

        吴林点头,“是的,苏可,关于你的案子,我这边出了点状况。”

        苏可皱眉,“警官,什么意思?”

        “我非常确信你是被人陷害的,但是我没有证据。所以,现在的我帮不到你。”

        苏可的眉头皱得更深了,“警官……”

        “我的上司,直接把你的案子移到了总局,也就是说,以后审案子判案子的人都是他,而不是我。”吴林对苏可说道,他的心里则是非常气愤。

        今天他去外面执勤,那总局的局长便来到了分局。他的来意是为了苏可的案子归属权,他说要把苏可的案子移交到总局。

        他是整个b市公安局局长,管理b市所有大大小小的案子,他想要处理哪个案子就能处理哪个案子,但是他想要的这个案子,必须经过当时处理此案子的人的同意。

        一般情况下,总局局长要求,分局局长总不会拒绝的。但他是拒绝的,因为移动转交之间有个程序,那就是必须要有处理此案的目前负责人的签名。这件案子呢,是他处理的,而他呢,给了副局长很大的权利,他不在,一般情况下是副局长可以代替他同意某些事情。

        结果这件事上,那分局副局长给同意了,并且签了名。所以这总局局长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把案子给提走了。

        上一次,这局长就很奇怪地告诉他,要把苏可这案子赶紧定罪,毕竟人证物证都是齐全的,可是他没同意,之后,那局长也没找过他,现在,却突然干出这样的事情?

        明明只是一件简单的“偷盗”事件,可为什么他的局长这么重视,而且还一副“速战速决”的模样?

        那边厢,苏可在听见这个局长这么说话之后,心里闪过一丝讶异,“你的意思是,以后要换一个人来处理这件案子了?”

        那吴警官点头,“是的,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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