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她也是以童养媳的身分进入元家,刚开始也跟丈夫处不好,但在渐渐的相处了解下,两人爱苗滋长,成为一对人人称羡的佳偶。
所以,她相信这两个外貌登对、个性互补的年轻人,终有一日会开花结果。
顶著南部炙热的大太阳,童沁欢辗转来到嘉义市立棒球场,全身已虚软无力,觉得自己活像是蒸笼里的包子,有中暑的迹象。
“好热噢。”她躲在阴凉处,以手当扇猛搧风,企图驱赶蒸腾的热气。
即便热的全身冒汗、头晕目眩,她仍坚持不把身上的长袖外套脱下,头上毒辣无情的太阳,恐怕在三分钟内便让人变成小黑炭。她可不会因为贪一时的凉快,就让维持多年的白皙肌肤毁于一旦。
“怎么还没到?”看了眼手表,她嘟囔道。
陈叔明明说预计三点抵达,都已经过四十分钟了,还不见踪影。在等待的空档,童沁欢索性取出画稿,席地创作起来。
图画了一半,一辆黑得发亮的宾士轿车缓缓驶入停车场,她立即把东西塞进大背包里,压低帽沿,疾步朝车子而去。
甫下车,元炯谅英俊的脸上有掩不住的诧异。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以为是自己眼花,产生幻觉——
“你终于到了,我等了好久。”她噘著唇,娇嗔道。
他睨著她娇美的脸庞,不知怎的,四、五个小时舟车劳顿累积的疲惫竟一扫而空,伹语气依旧不是很好。“你为什么在这里?”
“来照顾你呀!”童沁欢答的斩钉截铁。
“又是奶奶的意思?”元炯谅蹙起眉,语气显得无奈。
她耸肩,没有回答,从袋子里拿出一瓶饮料递给他。“喏!”
“我不喝没营养的东西。”他不领情的拒绝。
“噢……”她瘪瘪小嘴,偷偷在心里扮了个鬼脸。“那我帮你撑伞,免得晒黑了。”
“不必了。”元炯谅迈开长腿,迳自往球场的方向走。
“臭美。”童沁欢在他背后低啐,把饮料转送给司机陈叔,当是慰劳他长途开车的辛苦。
然后,她加紧速度,尾随元炯谅的动线朝棒球场而去,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踏进棒球场,觉得处处充满新奇。
蓝天白云、红土绿地,穿著球衣的球员们在烈阳下挥汗练习,交织成一幅动人的景象。
“哇!”她像个孩子似的忘情的发出惊呼,觉得一切新鲜无比。
好奇心重的她,也想进入场中,感受踩在红土及草地上的感觉。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了又转,正积极寻找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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