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松了口气,说实话,至今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坚决的拒绝他的要求。不管过程我怎样“殊死抵抗”,结果仍是他“心满意足”。
他在酒店门口将我放下,然後眼神复杂地看了我一眼,连再见也没说,就开车走了。
我想,我是彻底把他惹火了。
竟然拒绝了他的示好──我想在大多数女人眼里,我这样的举动是彻头彻尾的不识抬举吧。
可是,那又怎样。
这样的抬举,我识不起。
我没有直接回酒店房间,而是绕到距酒店不远的公园里坐下。
不远处,有对年轻的情侣在吵架。
我突然想起穆莎莎,又想起张爱玲的那句话,她说“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我跟穆莎莎,与裴子毅来说,就像那白玫瑰与红玫瑰,不管最初是怎样的娇颜欲滴,一旦进入了他的婚姻围城,都难逃被嫌弃的命运。
而沈迷於他的我们,却偏执的不肯认清事实,可笑而悲哀的相互征战讨伐,而实际上,我们争夺的对象,最终爱的,都只是他自己而已。
这样想来,我突然觉得自己今天跟穆莎莎的暗地较量,蠢笨又幼稚起来,又觉得穆莎莎其实是很可怜的,毕竟“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迟”,她也会有年华逝去的一天,而除了裴子毅就一无所有的她,结局,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想到这里,我突然就不那麽恨了。女人从来都只会为难女人,可是,放开心胸一看,我应该感谢她。是她给了我离开的理由,让我不必再痛苦的忍受裴子毅一次次的背叛与伤害,让我有了自由与自尊,有了现在的天空和人生……
仰起头,月明星稀,晚风清凉。
勾起唇角……
“你好像……很高兴啊?”
耳边突然传来阴测测地男声。
我一个激灵,猛地回头,是消失多日的黎默。
他消瘦了好多,脸色也不太好看,在路灯晕黄的灯光里,苍白而脆弱;下巴上还有细密密的胡渣,镜片反射著凉白的灯光,显得颓废又高深莫测;没有穿西装外套,只穿著银灰色的衬衣,最上面的三颗扣子打开,露出一角白花花的胸大肌。
我“咕咚”咽口口水,惊惧的看著他,身体僵在原地,不可否认,黎默是除了裴子毅之外唯一一个让我恐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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