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3 / 3)

+A -A

        我将表示歉意的目光逐一停留在他们每个人的脸上。他们却都回馈给我以信任的眼神和理解的微笑。我知道,这要归功于这两天沈从力全面细致的解释。但是,我看着他们,心里仍然是感动的,这些都是江氏能够做到坚不可摧的力量源泉。

        九点整。

        程波文带着律师出现在门口。他的准时与他无法掩饰的疲惫而急躁的表情是那么不协调。看的出来,这几日,他已经在疲于应付某些人、某些事了!

        其他董事均已露出嫌恶的表情,纷纷扭回视线。我心情奇异的宁静,气定神闲,悠然一笑。

        “程兄,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我对他微微颔首,把当日他的话原封扔回去,“真是稀客呀。”

        程波文强收起焦虑,大摇大摆的走到我右手边的空位处缓缓的入座,目光如同淬火的尖刀,“哲信,想不到你现在还能如此冷静。不过也对,混淆世人的视听时间过久,自己也会得上妄想症的。”

        我挑眉,笑容更盛:“程兄是指那些项目和投资项目的资金么?这还要多谢程兄的成全。如果不是莱恩国际一心要为难我们,我还意识不到其实身边还有很多更值得投资的项目和合作伙伴,至于资金嘛,我还真要感谢凌汐,自然也要谢谢你将她送到我身边的你。”

        程波文微微眯眼随即一笑:“随便你怎么说吧。要说凌汐是你的福将,那么她也是我的福将,不然,我今天怎么会坐在这里?”

        我哈哈一笑,“不知程兄听过没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古语。‘女人心,海底针’,还是不要太相信她们的好,尤其是自己伤害过的女人。”我别有深意的摇头。

        程波文的笑容有点僵硬了,脸上虽然不屑,眼神分明有疑虑,最终还是硬撑着咬牙说道:“哲信,今天我过来不是同你探讨女人的,股东会该开始了吧?”

        我微微侧头,有意看了一眼手表,有些无奈的说:“已经过去10多分钟了。程兄,实在不知你今日来此有何见教,论礼数,我不该下逐客令的。只是,按照规矩,股东大会属于企业内部事务,也涉及企业内部机密,今日我实在不便挽留你,或者,你愿意在门外等一会儿?”

        啪!程波文将手里的文件夹狠狠拍在桌面上,“江哲信!你少在这里装蒜!我如果没有资格参加今天的股东会,那么,你们所有人更谈不上召开股东会。”他终于露出小人得志后的嚣张嘴脸,“你拖了这么久才召开股东会,现在还以为装疯卖傻就躲得过去吗?”

        我噙着一丝冷笑,满是嘲弄的说:“果然混淆世人的视听过久,就会得上妄想症。程兄不会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是江氏的第一大股东了吧?”

        “你现在分明就是死鸭子嘴硬,不肯正视自己的失败罢了。哲信,何必呢?商场如战场,你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嫩碴儿,还用我教你这个道理吗?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可要是实在想不开,大可以一咬牙,一蹬腿,一闭眼,不也什么都过去了。何必这里胡搅蛮缠的,不是耽误大家时间吗?胡律师,把我们的文件拿给他看。”程波文也不示弱,恶意的说着。

        他旁边的律师果然接茬说道:“江总,这是我们带来的文件。”他取过桌上的文件夹打开,将里面的几页纸拿给我看。

        “这几张是我们在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江氏股票的交割明细,这一份是江少夫人转让股权的协议文件原本。目前程氏的确已经是江氏第一大股东了。”他逐页翻给我看。

        下载

        “胡律师,”我的笑容不再充满嘲讽,而是带着虚心求教的意味:“我想咨询一下,转让方如果前后签署过两份同样意义的协议文件给不同的受让方,那么,依照现行法律,该如何判定呢?”

        “这个……”那个胡律师惊疑的看着我,一时没有答复。

        我知道,并不是他技艺不精,相反,他是太谙熟相关条例了。他已经猜到了我询问的含义,他知道答案会让他的当事人疯狂,所以,他说不出口。

        “江哲信,你是什么意思?”程波文也不是傻子,他紧紧瞪着我,眼神凶猛,不加掩饰的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我很无辜的摊摊手,“程兄,虽然我也认为,凌汐这次的玩笑开大了,并且有点过分,但是,”我直直逼视他,用严厉而不容质疑的口气继续说道:“作为对你羞辱她、伤害她的报复,我反而还认为这次的惩罚太轻了!”

        “不可能,不可能的!”程波文斯文尽失,几乎跳起来:“你骗我们!文件呢?你说的文件呢?是你不甘心这样的结果,所以你后来又抓到了她,逼她重新签给你,对不对?你把她弄到哪里去了?”

        我不紧不慢的投给左手侧的宁世华一个眼神,他从自己面前的档案袋里取出两份文件原本,起身绕过,只出示给胡律师看:“这份是江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第一书屋;http://12w.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暗战心弦 第66章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