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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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见角说皮部落快到了,便忍不住再次上了车头。

        刚一上来,就看见几只奔跑的凶兽,被车队远远的甩在后方。

        这一路过来,江翼不是没瞧见过凶兽,有三五个迤逦而行的,也有独自龙行虎步的。

        其中还有不少凶兽性情蛮暴,可对于远行队来说,除了主动出击,猎杀鳄鸟之外,就再没遇见过任何危险。

        这就是跟随远行队的好处了。

        以猛马车队的速度,很容易绕开那些强大的凶兽。

        若是遇见非要追着来的凶兽,由猛马族骑士驾着3级凶兽猛马,群体冲击过去,足以把对方踏成肉泥。

        只是这种事还没发生过,每次刚冲起来,那些凶兽就吓跑了。

        江翼听阿布说过,只要没遇见兽群,从猛马部落到皮部落的这段路上,车队是无敌的。

        眺望着昏黄的戈壁,没过多久,远处的地平线上,便出现了两排高大的巨石阵。

        那里应该就是皮部落的大门。

        皮部落盛产白漠狐皮,皮质柔软,到了冬天,穿上它来保暖,是最好的。

        戈壁也有四季,夏季八个月,冬季两个月,春秋两季则各为一个月。

        眼下是夏季的末尾,估摸着快到石部落的时候,就应该是秋季了,等从石部落回来,冬季也差不多来临。

        所以现在换些白漠狐皮,无论是留着给族人穿,还是带到石门坊市去交换其他物品,都是最好的时机。

        又行了不久,远行队的车马,已经离巨石阵不足百米了。

        就在这个时候,江翼突然瞧见从不同的巨石后面,闪出了七八个人。

        角先前就说过,皮族人长得十分特别,从头到脚的每一处地方,都是皮肉叠着皮肉,看起来皱巴巴的。

        因为长得丑,皮族人不大愿意去石门坊市,他们喜欢呆在自己的领地,等着远行队过来交易。

        江翼原先还觉着角说得有些夸张,现在亲眼看见,心说角还真没吹牛。

        皮族人无论是头脸,还是身体,皮肤都是层层叠叠的压在一起,看上去很像是地球上的沙皮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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