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这个陌生的地名,因为连结上「欧阳英治」四个字,看在夏寰的眼中,比什么知名的观光景点都要来得令他兴奋与期待。
光是想象英治看到他时,会是副什么表情,夏寰的唇角就恶作剧地扬起。
那家伙平常总是正经八百的,没啥表情,让人误以为他冷漠、高高在上、难以亲近,但其实那家伙的内在……实在有趣得紧。许多人都「天才」、「天才」地叫他,可是夏寰觉得最适合形容他的词是「笨拙」。
嗯……这两个字要是说给小治听,想必又要把他气得头顶直冒烟了。
可是他真的很笨拙。
明明脑筋好得很,关于医学上那些高深难解的东西,能以比别人快一倍的速度吸收,可是关于他自身……不管情感或实力、性格,他却是属于那种必须跌跌撞撞,摸索半天才能理解他真正想要什么的那种人。
这看在夏寰眼中实在不合逻辑。因为人到底是自私的动物,凡事应该都是由自己角度出发、思考,好比说小孩子最快学会的话往往都是「我要这个」、「我要那个」,怎么会有人长到这么大,还是对于「自己」这么茫然不了解?
这就是夏寰不由得要骂英治「笨拙」的理由,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欲望也就罢了,居然连「察觉」自己内心的欲望都比别人慢上一拍。幸好这种迟钝仅限于感情方面,要是连日常生活、应对进退都很迟钝的话,那英治一定会变成一个毫无主见的软弱动物。
只是,相对地,他的这份笨拙也给予了夏寰可乘之机。倘若英治和夏寰都是属于同类型的人,他们之间绝对不可能发展成为今天的……恋人关系。
是。虽然这是不能公开的事,但他的的确确和那家伙是一对恋人。
是的。那个笨拙的英治,交往七年来一直不晓得他和他算是「恋人」关系,一直到去年十月,当英治要前往美国研修时,经夏寰点醒后,他们这才算是相亲相爱,彼此确认了对方的「恋人」地位。
确实很不可思议吧?竟有人能笨拙迟钝到这种地步。
用膝盖想想也该知道,他夏寰又不是没人爱、不受欢迎,不是他要自夸,打从他十二岁丢掉童贞后,他在女人堆中可吃香得很呢,从来不缺女伴……而这样喜好女色(b英治之言)的他,竟能和一个「男人」整整交往七年耶!
如果他只是好奇男人抱起来是什么滋味,那偶尔为之、只此一次也就够了,干么纠缠他欧阳英治纠缠了七年?还被责怪自己将他视为女人的替代品?
哈,真是个大笑话。自从和英治在一起后,他虽然不改花心的行为,但没有半个女人能和他交往超过两周,全都是因为那些女人总是哭诉着……「你根本不爱我,你只是把我当成发泄欲望的工具吧?!」一个接一个主动求去。他真要说,那些平常眼里只有名牌的女人,在这方面却绝对比天才医师小治来得敏锐,因为她们说中了。
拿食物来作比喻的话,那些女人就像是填饱肚子用的饭,是一种补充为身体的能量所需,饱了就不会想再吃的东西。可是面对真正想吃的佳肴时,永远有另一个胃可以装得下它,而且是永远不会觉得腻了、厌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英治那小子却花了七年才理解,真让他有种冲动,想朝老天爷哀叹一声。「我这七年来到底在干什么?!」
不过……再迟都不要紧,眼前最重要的是结果……
夏寰闭上双眼,靠躺在椅背上,再过十几个钟头,他就可以见到他的甜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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