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是广州的一条步行街,以商业闻名,平时人就特别多,到了周末,人就更加多了,一条街最多的就是卖衣服的。因为卖衣服的多,女人就比较多。我给李海燕买了一条三百块钱的裙子。李海燕说:
“太贵了,不要吧。”
“贵什么啊,装起来。”
“我以前还真没穿过这么贵的裙子,我身上的衣服没有一件起过一百五十块的。”
“三百真不贵,你没看人家那些有钱人,一件衣服上千块的。”
“我们是打工的嘛,一个月也没多少工资。”
“哎,我工资比你高,还买得起。”
“哼,比我多两千多块而已。”
我心里有点心酸,底层打工仔的爱情啊,一个月为了区区几千块钱而奔波,那个时候我一个月也有四千六百块钱,而李海燕因为只是一个前台文员,一个月也才一千多块钱,反正不到两千块。从本质上来说,我喜欢李海燕这种平民子弟的作风,我们本来就是来自社会的最底层,那种不爱虚荣,俭朴平常的作风,我更喜欢。哎,海燕海燕,我一定会对你永远好下去,永远好下去。
那个时候我的工资比海燕要高一些,但是正因为高,王副总就不满意了。有时候王副总对我写的稿子不满意,也会说一过份的话:
“你写的这叫什么玩意,我八百块钱请个文员也比你写得好。”
言下之意,我四千块多块钱工资还开高了,气得我火冒三丈,心里操他娘,可是脸上还装着笑,点头哈腰在王副总面前装孙子。从这一点,你可以看出,我是一个多么可怜的小人物。那个时候上班,我除了写自己的稿子之外,每天还在网上写《校长*史》。回去,就只顾得和李海燕恩爱了,什么也顾不上。
从在二楼的麦当劳餐厅里,我和海燕面对面坐着,一边啃汉堡一边吹着冷气。广州的四月不同于别的城市,已经很有些熟了。
“我从前跟李红红在一起,他从来没给我买过任何一件衣服,连出来吃快餐也是我出钱。”李海燕说。
“不会吧?”
“是真的,有一次在我让他给我充五十块话费,他居然找我要钱。”
“嗨。”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可能他不爱你吧。”
“不是,他就是那种人。”
“那你还爱得死去活来?”
“现在想起来好傻。”
“那里人?他。”
“四川成都附近一个县,叫什么我一时想不起来。”
“说明你也不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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