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我马上回来。”
“早点回来。”
“好的。”
“大约多久?”
“半个小时吧,不远,就在附近。”
放下电话,我对李红红两个人说:
“没办法,打工的,老板在召呼,不能多奉陪了。”
“没事,没事,以后有机会再聚。”李红红说。
离开之前,我要求跟李红红合个影,就用我手机照。其实跟李红红合影不过是幌子,重要的是给钟珍珍照相,果然,我和李红红合过之后,我又跟钟珍珍合影,又单独给钟珍珍照了一个。
“清晰吗?”李红红问。
“应该可以的,八百万像素。”
“那应该还是比较清楚的,我这个才三十万像素,清晰度不高,不过,珍珍的手机也是八百万像素。”
钟珍珍又给我照了几张跟李红红的合影,用的是她的手机。一顿饭吃下来,我们俨然是老朋友了,谁能想到,在一个小时以前我们还是面都没见过的两个陌生人?
我把帐给结了,结帐的时候,李红红还要抢着跟我结,我以前听李海燕说过,李红红也不是一个大方的人,想必他只是装装样子。
“算了,我来结吧。说好我请你的。”我说。
“那怎么行啊?你是远道而来的客,我是地主,也应尽一点地主之谊。”
“算了。”
最后,我把帐给结了,结帐的时候,李红红又发现,火锅店卖给我们的酒水不对,说好是十八块一瓶的,怎么又成了二十五块一瓶的?对方认为那不是一个牌子,开始大吵起来。我想到广东话里的一和二有些难于分别,广东人经常把二说成一,没想到重庆人也这样。
好笑。出了店门,我说:
“算了。几块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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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些奸商,着实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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