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枝以一种怪异的姿态立在藏獒的头顶,它乌黑的毛发被血一绺一绺的粘在一起。它血红的眼睛盯著我,低鸣。
我以最易躲闪的姿势蹲踞在地上,眼睛也同样盯著它,血红的。
我要活著,去爱他!虽然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
它扑过来,雷霆万钧!我迎向它,在它人立著还来不及扑到我之前出手!我知道如果被它按在地上就毫无机会!所以在前进和退缩之前我选择了前者。它的牙齿离我不到一公分的距离时把军刀上的大刀插进它的左眼,用尽全身力气想要捅得再深再深些!想要把它的头贯穿!
它的牙齿始终未能落在我身上,因为只要它前进眼睛就会吃痛一分,本能让它选择了偏头。
我紧握著军刀不肯放手,只听“咯”的一声,刀刃折断到藏獒的眼里。
我忙伸手从它的头颈上拔下断枝,脱离它的爪子闪到左边。
在它疯狂地寻找我时我忙拔出军刀的另一个工具──指甲刀!
我靠!!
为什麽是指甲刀?我能用它干什麽?!
我恨瑞士军刀!它为什麽有这麽多工具!
藏獒转了个身,右眼看到了我,立刻毫不犹豫地扑了过来!
我只知道不能被它扑倒在地!身形一矮,我从它的身下扑了过去,顺手将断枝插进它的口中活,但是更加狂暴。
我听到背上衣服撕裂的声音,但仍然感觉不到疼痛。
再拔出另外一个工具──香槟拔塞丝锥!
这一次,是我像藏獒扑过去,我的目标是它的右眼!
我不会给它机会。
决不能!
我要活著回去。
最後两眼俱盲的藏獒是撞在树上倒下的。我不知道它是不是死了,总之我还是捡起木棍狂敲了一通。
那个时候我身上到处是抓痕,两臂完全花了。
如果不需要赶回废墟,我想我当时就得栽倒在那里。
(bp;没有谁可以剥夺我爱一个人的权利!就算老天爷也不行!
等回到那间破败的小屋,太阳已经西下。
远远的,我就看到兰瑟靠在门口张望著,落日的余辉在他的身上投射了金色光环,他看来美丽不可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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