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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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若冰侧过头来,故作不解地问:“你……你和林燕到底发生了什么关系?”

        高阳说:“废话!当然是男女之间最亲密、最暧昧的关系。”

        徐若冰鬼笑鬼笑地说:“哦!你小子,我早就看出来你们之间不正常,你还一直不承认。我就说呢,以我的目光看女人,是从来不会错的。”

        高阳苦闷地说:“如今一切已是时过境迁了,事隔一年,对你说起我和林燕之间的故事,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和不可告人的。我现在认为生活的尺度就在于欢喜和忧伤之间的拿捏与平衡而已。那些甘心付出的真情,那些覆水难收的伤痛,细细一想,又有什么好脸红的?谁不是在欢喜中找到自己,经过忧伤发现自己已变得成熟?在刚来深圳的时候,我一直寄居在林燕的公寓,林燕是个各方面都非常出色的女人,加上她对我又特别好,所以我们难免就日久生情了。”

        高阳停顿了片刻,接着说:“说真心话,若冰,我对林燕是认真的。我无法不爱这个女人,她令我痴迷,让我幸福。她对我像姐姐,像情人,甚至像母亲。这种感觉是非常美妙的。她也爱我。那段时间我们如胶似漆,非常幸福快乐。然而好景不长,辛月毕业了,我们面临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那就是辛月也爱我,我必须在辛月和林燕之间作出选择。”

        “我爱林燕,但又不忍心伤害辛月,毕竟她还是个天真纯洁的姑娘。后来我违心地对林燕提出了分手。林燕于痛苦、气愤之中,自暴自弃地跟她的副手孙浩同居了。辛月从林燕的反常举动中最终觉察出了我和林燕的关系,她对我哭闹,苦苦相逼。我没办法,只好躲开她,没想到就在短短的几天之内,于军这个王八蛋就乘虚而入,把她灌醉,强占了她。”

        徐若冰感叹:“我早就说过你命带桃花,天生是个风流种,这辈子注定了会有一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债。现在你总相信了吧!唉,人啊,无情寂寞,有情又烦恼。感情这东西,真是捉弄人啊!”

        高阳说:“我深有同感。你不知道当时我夹在林燕和辛月之间是多么的痛苦和尴尬。如果我和林燕是逢场作戏,那还好些,偏偏我们彼此都动了真情。而要命的是林燕是辛月的亲表姐,当时我拥有这段太深、太真、太复杂的感情,既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负累。我内心充满了矛盾,感觉自己对林燕、辛月都有罪。不过,时间可以冲淡一切,现在一切都过去了。现在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归宿,过得都比我幸福快乐,我也就心安了!”

        第二天,高阳开始到《特区时报》上班。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工作,将自己的才华和潜能充分地展现了出来。试用三个月后,老总见他反应灵敏、文笔犀利,见解独到,便让他担任了新改版的《财富周刊》的主编兼首席记者。

        高阳的命运在偶然又必然间发生了变化,他如今也成了上流社会的人物了。由于《财富周刊》主要为一些商界大亨服务,高阳自然而然地接触了不少大老板。对这些有钱的“兔子”,高阳逮住了就宰,有些是不用他想方设法去宰,他们有求于他,会主动将大把大把的钞票送上门来。刚开始高阳对这些所得还有些惭愧,但是逐渐地也坦然起来。

        他的工资、奖金加上捞取的外快,每月的收入都有五六万元。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似乎很有道理。现在高阳口袋里装着大把大把的现金和金卡,在消费方面自然就变得潇洒起来。他经常出入各种高级场所,当然很多时候不用自己买单,许多有求于他(确切地说是有求于《财富周刊》)的老板们争着为他买单。

        每次去歌舞厅或夜总会玩乐,做东的老板都会叫三五个小姐,按人头分配。为了表示对高阳的尊重,每次都将最年轻、最漂亮的小姐分配给高阳。刚开始时,高阳很不适应、很不习惯这种逢场作戏的生活方式,但时间一长,经耳濡目染,他渐渐地也就习以为常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有花堪折直须折”。这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和人生态度。高阳觉得,既然深圳这地方连女人都看得开,他一个男人又何苦委屈自己去过那种苦行僧式的生活,于是一来二去,他也学会了玩女人,并且渐渐地精于此道、乐此不疲。

        这天晚上,深圳海帝公司的老总王海邀请高阳去百乐门夜总会过夜生活。高阳上周在《财富周刊》为海帝公司登了两个专版。文章是他采写的,对海帝公司的实力以及海帝老总的气魄大大地吹捧了一番。当然文章是要计费的,按报纸的行情4元钱一个字计算。高阳写了8000字,收了王海32万元人民币,以人物专访的名义象征性地上交报社15万元,17万元则轻轻松松落进了自己的腰包。

        王海不在乎区区32万元钱,他本来是想做平面广告的,但高阳在采访他的时候说:“平面广告不如文字广告,平面广告过后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登完了就过去了。而文章不同,它可以深入人心,一篇写得好的文章,可以让人永久难忘。”

        王海想想也对,自己在各大报纸上做了不少平面广告,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于是他请高阳亲自执笔为他和他的公司写一篇让人看了能够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并承诺如果效果好,另有重谢。

        高阳于是使出浑身解数,用一支生花妙笔将海帝公司的保健产品和王海其人恰到好处地吹捧了一番。文章见报后,王海非常满意,决定好好答谢一下高阳,于是便请高阳到百乐门夜总会潇洒一回,玩乐玩乐。

        百乐门夜总会有个女歌手名叫郑琳,二十三岁,是个很美丽迷人的女孩子,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不会忽略她的存在。她是那种你会在人群中一眼就能强烈感觉她很特别、很脱俗,并且会被她那种妩媚、充溢的柔情所慑住的女孩。

        她的脸上有一种永不褪淡的近似激情的渴望、向往、迷茫、梦幻以及其他一些你形容不出来的东西,这些东西会令你同样地产生某种渴望、向往、迷茫和梦幻。更何况她还有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的容貌,鬼斧神工的身材,甜美动人的歌喉,以及鲜花盛开般的甜美微笑。一句话说,她是那种人见人爱,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女孩。

        高阳第一眼见到郑琳,就被她迷住了。他不得不承认她实在是个太迷人、太可爱的女子。他决定追求她,他相信自己的实力。然而他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女人若是太过于迷人、太过于可爱了,那追她的男人往往是不幸的。

        王海为自己和高阳各叫了一位小姐,他们一边细细地品着极品洋酒,一边闲散地聊着天。聊着聊着,他发现高阳有些心不在焉,目光正专注地投向台上在演唱情歌的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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