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聪明,会和各种人周旋。然而,她从没有像对我这样对待过任何一个人。
她只和我说心里话。她说:这个城市中,人人都伸着利爪,你要机灵,才不会被他们抓伤。
有一天,她抱着一堆歌本、音乐磁带,还有一把吉他,来到我在机关楼里住的小屋,说:我们来共同塑造一个音乐天才。
我窘促了。我说,我只会哼歌。只会唱我喜欢的歌。
她站在那儿,还是那样双手相握在身前,还是那样有弹性地踮了踮脚,很认真地说:对,你只需要唱你喜欢唱的歌,你可以永远不唱你不喜欢的歌。
我无措了,不知道妮妮要干什么。
妮妮说:你学会吉他。你好好唱歌。然后,你可以登台去唱。你可以当个歌星。
我不要当歌星。我不要登台。我恨所有登台的人。我说。
妮妮打量着我,过了半晌,说:你不是要放把火烧掉这城市吗?你唱歌吧。
我不吭气了。我不知道这都是怎么回事。
妮妮笑了:你别那么紧张。我并不一定非要让你当歌星。我只是喜欢听你的歌声。
我有些傻兮兮地笑了。我知道,这没什么好争的。愿意唱歌就唱,唱给自己听,唱给妮妮听,还不行吗?
我也许是有天才,吉他一学就会弹。
星期天,我和妮妮又来到小城郊外的黄土断崖处。
已是肃杀的深秋了。残阳苍苍白白。风横着过来,稀稀寥寥的几枝芦花,描绘着风的图画。
唱个歌吧。妮妮把吉他递给我。
我很窘然。
我从来没有正正经经地应邀唱过歌。
妮妮看出我的难受劲了,她说:你弹吉他,我来唱歌。
我应了,吉他咚咚地响了,她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手撑着下巴,沉沉思思地唱起一支忧郁的歌。
芦花在凄凄凉凉地飘飞。黄土坡在寂寂寞寞地起伏。远处,一头黄牛在落日的映照下顶着犄角一步步走着。天空中有一队大雁,无声地斜着飞过。
她的歌声渐渐“远去了”,消逝了。我的吉他也哀哀婉婉地陷入回忆。
好久好久,她抬起头,眼眶中噙满泪水。她看我。我也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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