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为了家族的面子、气势。
“灵儿,看,下面的都是有钱人,每个身家都超过千万,但现在他们统统在我们脚下,有朝一日,我希望你能带领家族真正做到这一步!”
一位三品豪门的家主挣到了一个包厢,豪气万分的俯视下去。
坐在这里,气质都会蜕变升华,这不是说笑。
“大哥……真是印钞机啊……无论如何,京城会所我们一定要得到!”
属于洛家的包厢中,一个中年男子望着下面蚂蚁般的权贵,意气风发的道。
他是洛兴天,洛兴松的弟弟,排行老二。
今晚,便是由他和洛兴松带领洛家的几个重要后辈来现场观战。
“爸,这个会所一定要交给我打理!程家居然把这样的地方交给程宫这个废物,简直是天大的浪费!”
洛凌霄目光炙热的道。
他是洛兴松的长子,算起来,也算洛羽的大哥。
不过他是家族的三代核心,甚至是洛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在家族中的地位比程宫在程家都要高贵显赫。
是无可争议的继承人。
自然看不起洛羽,在他眼中洛羽连蚂蚁都不如,最少蚂蚁不会是杂种,而洛羽是。
“凌霄哥,你接手会所是理所应当,不过你不该说要比程宫强,那是侮辱了自己。”
一个少女,亭亭玉立,娇艳欲滴的样子,她叫做洛知书,是洛家老三洛兴海的独生女,对洛凌霄充满信心,毫不做作。
“没错,大哥,就用这间会所让程家心服口服!”
又是一个青年说道,目光炙热,显然非常信服洛凌霄。
这个青年叫做洛凌云,是老二洛兴天的儿子。
今天他和洛知书、洛凌霄作为洛家的重要后辈来到这里观战,都十分激动。
虽然这种血腥拳赛,他们都看过,但是今晚的意义不同。
洛家已经跟苏家达成协议,今晚苏家打败程家,这间会所立刻就要姓洛!
因此每个人都兴致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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