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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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东山再起了。

        我认识他那年,才22岁,一个女人容貌最顶盛的时期。

        那时,我也在社会上已经淫浸了八年了。那八年里,我从一个工厂流水线上的打工妹成为一个化妆品销售,然后又过渡到酒店的迎宾员,最后成功转型为公主。

        但年轻那会,我很傲气,说不出台就死不出台。那时运气也好点,从没遇到象项天匀这样背景深不可没的男人。

        加上赵小龙死活追着,我认定我总是要嫁给他,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多爱他,但从我明白男女之事开始,他就一直在。

        一个男人长期的存在于我的生命之中,我就那样习惯了他。

        可赵小龙有一个彪悍的妈。比我还彪悍。

        她仗着她们家是镇上人,有个大儿子在县粮食局上班,全家吃的是商品粮,住的是临街的楼房,就明言一定要给小儿子也娶个门当户对的媳妇。

        我是农村户口,就算我家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那也还是农村人。入不了赵小龙他妈的法眼。

        我飙起来了就死皮赖脸的跟着赵小龙回他家,不但回他家,我还堂而皇之的和赵小龙睡一个房间。他妈就搬个凳子坐在门口骂,她骂起大街来跟唱曲似的,还带押韵。我和赵小龙在床上翻云覆雨,我故意叫床叫得震天响。我想见识一下,到底谁能把谁给气死?

        直到有一天,我们做爱做得精疲力竭时。他妈抡了把斧子把门给劈开了,劈了之后,她抡着斧子就冲着我舞来,赵小龙吓得一把抱住他妈。

        我抱起床头的衣服在他妈尖锐的咒骂声中窜了出去。

        那次后,我就明白,我飙不过他妈。

        隔了没多久,我姐大婚。我姐长得比我略差点,但好在她性格十分娴静。她和温澜两个人,都是声名在外,一个会读书,一个会持家。

        也好在有她们两个的存在,别人提起某某村的林家,才是先褒后贬。

        我娴静温淑的姐姐也不块念书的料,勉强高中毕业后去了温州一家工厂上班。

        走了狗屎运的她被老板的儿子看上了,苦苦追了几年后,得了美人心,两个人欢欢喜喜的回乡来办酒席。

        新郎家有钱烧得慌,给了笔丰厚的钱给我爸妈,一定要我家把婚礼办得声势浩大。

        于是乎,盛况空前,十里八乡连八杆子打不着边的亲戚都被请来了。

        叶添是温澜带回来的,他是温澜的大学同学。按温澜的说法,叶添是无聊透顶了千求万请的要跟她回老家参观一下乡下的婚礼。

        现在想来,以温澜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带个无关人员回家。

        叶添来是很是时候,新郎的伴郎到我家的第一天不知好歹的去逗隔壁家的狗玩被狠狠咬了而缺席,于是长得很象样的他被温澜推荐给了我姐夫。

        我作为伴娘出现在他眼前。

        他对我一见钟情。

        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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