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绝对不正经。”
哲夫一口咬定。的确她令男人们十分迷恋。虽说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男人,但周围的人还是想要得到她。前些天喝酒时,我问过他们,结果五人中有两人都说喜欢她。
“之所以招风是因为她花痴。”
哲夫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不屑地对我说:
“你是一个不会乱来的女人啊。”
太过分了。我气坏了。
“我不会乱搞,可我为什么能写出让人感动的好小说呢?”
按哲夫的话来说,不会出轨的人,可以冷静地观察那些胡搞男女关系的人,所以就能写出东西来。
“你啦,柴门(抱歉,这是哲夫的原话)啦,就是典型。”
“那,呢?”
也是一个女作家,和她相好的男人可真不少。说明白些,她并不是那种惹人怜爱的类型,但说起男人、谈到性的话题,她可毫不掩饰。
“那不叫乱来,那不过是喜欢性爱。”
不愧是个正经人,她把淫乱定义为自然发自内部的东西,而喜欢性爱,则只不过是表露在身体外的一种习性。
我想现在的女孩儿应该归到“喜欢性爱”一类。她们尚未达到能够称得上乱来的程度。很早以前,松本清1的广告词受到世人的批判后,马上就被改换了。
“早晨,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不相识的男人屋里。”
就是这句话。广告中的那个女孩子清纯可爱。看不出她会和一个刚刚认识的男人共枕一床。当时的中年男女都气愤不已,她们不能允许连那么可爱的女孩子也会马上和男人上床的风气。
但是,女孩子们却大为不解:
“为什么?”
她们以为,相识后三十分钟也好,五分钟也罢,和感觉不错的男人上床不是很自然的事吗?哪里不合适呢?我年轻时,做爱还只限于“喜欢的男人”,而今,不过十年光景,已变成了“感觉不错”的男人了。“感觉不错”、“谈得来”的男人,过一段时间后,变成了“喜欢的男人”,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如果成不了,到时分手就可以了。性爱对谁来说都无所谓成败。
总之,无论谁都会有在十八九、二十多时对性爱很感兴趣的经历。糊里糊涂的,不知道是喜欢他,还是喜欢性爱,两人搞在一起,只想着和他做那件事。经历了那种幼稚、苦闷,女孩子成熟起来,变成了女人。
三十多岁时,女人进入了倦怠期。与其说是倦怠,不如说是有些忧郁。产生了一种奢侈心,以为,以那种方式说出口来,经过那样的过程,做那种事情,一切都太清楚、让人觉得乏味。但是,过了这个时期,又会有人高兴地和男人交往起来。但是多数女人这时就会放弃这个念头。因为,大部分人都成了家庭主妇,当上了妈妈,那种机会自然也就少了。
但有的女人还是会在男人凑过来时红杏出墙。这些女人虽然年龄稍微大了一点,但雌激素水平仍然很高。她们连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经常冲动地和男人做那种苟且之事。此时,性爱才从一种室内活动变成了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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