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还是做朋友,其余的就别多想了。”
左一扭头,看着茶杯,白瓷上描绘着翠竹,很清雅的模样,茶的热气已经随着他的故事而消散:“朱壮壮,你不愿意跟我在一起,也是这个原因对吗?你也明白,不管你和谁在一起,不管感情有多深,只要他一回来,你还是会选择跟他在一起。”
朱壮壮嘴里含着果脯,缓慢地吮吸着腌制的酸甜味道,轻声道:“左一,你真是个高级渣。”
暑假里,朱壮壮都在帮左九九补习,成功地将他的英语给提升了几个档次至少被人骂时,可以还嘴。
此外,还挣了不少银子,朱壮壮都悄悄存着等哪天爹娘实在养不起她含泪将她抛弃时还不至于饿死。
朱壮壮是挨到最后一天才回市的,曾经她对这片土地饱含热情,而今却感觉到一阵惶遽。
你总会因为爱恨一个人而爱恨一座城。
曾经的市是承载着朱壮壮与常弘明艳活泼感情的城市,而如今却堆满了那些腐臭的回忆,让她避之不及。回忆总是刚硬残忍的,虽然事情已过去一段时间,但朱壮壮还是在害怕以及回避。
她很少再去城市中心,因为那埋着一间“新房”;她路过学校操场时总是快速通过,因为那还有他与她对嘴的影子;她甚至不再使用某款卫生巾,仅仅因为他帮她买过。{}看小说就去……书_客@居!
就算是因噎废食也总好过念念不忘。
朱壮壮升上大三,海耳也到了大四,某次朱壮壮扳着手指开始数两人还能待一所学校一年时,海耳淡淡地说出自己要继续考研的消息。
其实他们所在大学的生物系并不算全国最好的,朱壮壮便鼓励海耳去考大依照他的成绩与热情起码有八成的把握能考上。
可海耳却拒绝了,说自己只想待在这所学校。
“为什么?”朱壮壮记得当时自己这么问。
“多陪你一段时间。”朱壮壮记得当时海耳这么回答。
朱壮壮打喷嚏擤鼻涕,舀出纸巾说自己有点重感冒,掩饰住因为感动而出现的红眼。
当初就应该狠狠心跟海耳过的,朱壮壮有时也这么想。
然而每次梦中,她牵起的,都是那个有着小白牙齿男人的手。
梦才是最可靠的,朱壮壮不得不承认,如果再来一次,她或许还是会选择常弘。
能理智选择的就不是爱情,那是做生意。
不过爱情也总能输给时间,朱壮壮相信时间大神,总会有一天,她定会将常弘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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