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伤害他。但此刻为了保全自己的贞操,她可以不眨眼地杀了眼前这个男人,甚
至自己……
「没用的家伙,还不快点抢下匕首!」王敌璋气得挥动肥短的双手,将其它
家丁推上前。
「去叫其它人来!」来不及了!金丝紧握着匕首;妻楚地想着……
她宁愿死,也不要任由其它男人玷污身子!
都怪这副与众不同的皮相,让她自小尝尽了苦头,却也遇见了他。不知为何
爱上那个总是伤害她的冤家,但这份情,却注定只是她一个人的沉沦……
如果她的脸毁了、丑了,他还会要她吗?该是弃如敝屉,看都不看一眼吧?
想必眼前的男人也是这样!
这样也好,就此结束这种被操弄的命运吧…
金丝举起匕首,利刃在光洁的脸颊上轻摩,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决然。「你
想要我吗?如果我变成这样,你还会想要我吗?」
说话的同时,手中的利刃缓缓刺进粉嫩无瑕的皮肤里,鲜血慢慢沿着刀锋滑
落。
金色眼眸瞪视着眼前的男人,她加重手上的力道,让刀锋陷得更深,嘴角却
扬起挑衅的笑容问着:「这样还要吗?」
她不觉疼痛,因为心痛甚于皮肉疼痛的千万倍。她这么做,虽可以保住自己
的贞操,却也亲手将所爱的人推得远远的!
「你……疯了?」金丝的激烈手法让王敌璋和家丁们都吓坏了,眼前的她果
真如传说中的夜叉,嗜血又疯狂。
「我是疯了……」金丝颓然放下匕首,眼眸失神地望向窗外,眼角垂落两行
泪,和着血水滑落,更显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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