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那招太灵了,所以星期天晚上他故技重施。他开着一个多月前买的蓝色福特轿车到拱廊购物中心,白色积架毕竟太惹人注目。福特普通到毫不起眼。它当然不能和积架相比,但正好符合它的用途。但当他从购物中心打电话去时,蓝家没有人接电话。他试了好几次才沮丧地放弃。
但星期一晚上,他知道蓝氏夫妇在家,因为他查探过,车道上也没有额外的车辆。他们独自在家。他打了电话,桑尼当然很乐意和他见面。桑尼向来乐意谈生意,当一个人拥有一家银行时……人们喜欢和他见面。桑尼真是笨,不但不觉得他去找他似乎不大寻常,反而感到受宠若惊。
桑尼开门请他进去时,灭音手枪就塞在他的腰后被外套遮着。他看见桑尼甚至没有费事穿上外套时,心中感到十分不屑。那家伙穿着宽松长裤、套头针织衫和室内拖鞋。天啊!毫无品味可言。
“美琳呢?”他随和地问。人们相信他,跟他说话,告诉他许多事情。他们为什么要对他起疑呢?
“楼上,她马上下来。你说你有事想要跟我们两个谈?”
“是的。谢谢你们今晚和我见面,我不会耽误你们太多时间。”桑尼还是没有听出那句双关语的奥妙。
“没那回事,这是我们的荣幸。要不要喝点什么?我们有各式各样的饮料。”桑尼带他进入他的起居室。
“来杯红酒好了。”他当然不打算喝,但接受桑尼的款待可以避免引起他的戒心。
他们闲聊了一会儿,美琳还是没有出现。他开始有点担心了。他不想在这里耗太多时间,耗得越久,越有可能被人注意到他的车,或是电话响起,桑尼或美琳会说:“对不起,现在不方便说话,我们的银行经理来作客。”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他看看手表,桑尼说:“不知道美琳为什么这么慢,我去叫──”
“不用麻烦了。”他说,站起身来,顺势把手伸到背后拔出手枪抵住桑尼的脑袋。他靠得很近,桑尼只要伸出手就可以把枪拨开──如果来得及的话,只可惜他的反应太慢。
他冷静地扣下扳机。
子弹从桑尼的左眉上方进入,贯穿脑袋,从右后方出来。他总是惊讶于子弹进入的伤口有多么小和整齐;但子弹出来时被压扁,带着一大块颅骨和脑浆一起出来。令人惊讶。
枪声小得像一声轻咳;就算在隔壁房间也不会听到。
他准备去找美琳,但一转身就愣祝她就站在门口外边,脸上毫无血色,两眼惊骇地圆睁着。他再度举枪,她拔腿就跑。
第二枪来不及开了,他冷酷地追过去。他不能让她逃跑,一会儿也不行。她可能会尖叫着跑出屋子而引起注意。但是没有,她跑进另一个房间甩上房门;他可以听到上锁声。
他摇摇头,一枪打烂门锁,房门不中用地开启。美琳猛地转身,手里还抓着电话。他再度摇头。“不乖。”他轻声说,扣下扳机。
她倒在地毯上,正中眉心的子弹使她两眼暴突。他跨过去拿走她手里的无线电话,他把耳朵凑向听筒,但是电话另一端没有人。她不是来不及拨九一一,就是惊慌失措而无法思考。他沈着地用手帕擦拭话筒,把它放回充电座上。
躺在地上的美琳像要抓他似地伸着手,手指上闪闪发亮的大黄钻使他灵机一动。如果他拿走戒指,今晚的事看起来就会像窃盗杀人案。他今天仔细调查过珠宝价格,发现上好的宝石价值连城。这枚戒指可能花掉桑尼二十五万美元。真是的。
相形之下,他送给莎兰的项炼令人汗颜。这枚戒指的黄钻非常好,颜色会很适合莎兰,但她不会喜欢它华丽而俗气的镶嵌式样。过一段时间,等警方不再积极找寻一枚大黄钻戒指时,他可以取下钻石,拿去亚特兰大的珠宝店重新镶嵌成适合她的式样。
他弯腰把戒指从美琳的手指上硬扯下来。戒指很紧,美琳一定是胖了。他替她省去了修改指圈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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