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第九是小璇见过的第九个男人,是姨妈把他领进家门的。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深秋的傍晚,小璇和平时一样,做好了饭菜等着姨妈回来。在见面时间即将到来的时候,小璇的心里稍稍紧张了一下,然后又有一点怅然。她站在阳台上,入迷地望着马路上穿梭的人群,每个人都或打伞,或披雨衣,水淋淋地蠕动着,像忙来忙去的乱糟糟的蚂蚁,叫嚣东西,隳突南北,却都有着自己的方向和归宿。
姨妈总说,到什么年纪办什么事,找婆家赶早不赶晚。
连左邻右舍都听姨妈的,她有什么理由不听姨妈的?没有姨妈,能有她赵小璇吗?
再说了,哥哥的房子马上就要动迁,灵灵又有孕在身,她赵小璇早一天搬出去也是大势所趋啊!
最关键的是,自己的条件……唉!
简第九进门的时候,并没看小璇,他不慌不忙地把雨衣脱掉,然后才对小璇点头致意。
姨妈找个茬就出去了,把小璇扔给了简第九。
简第九端正地坐在小璇对面,双手端正地放在膝盖上,双眼端正地看着小璇肩膀后面的沙发靠背。足足有好几分钟,简第九如入无人之境,把所有的视线都自然而然地绕过了赵小璇。
几分钟之后,像面试一样,简第九才开始谈自己的简单经历。
小璇硬硬地陷在沙发中,胳膊肘被沙发扶手硌得生疼。她忐忑不安地沉默着,强迫两只耳朵专心致志地听简第九的诉说。
说完了自己的自然情况,简第九忽然慈眉善目地直视小璇,若有所思地问:“你喜欢文学吗?”
小璇有些发窘,又不好一言不发,情急之下答道:“我嫂子喜欢。”
简第九无声地笑了一下,接着问:“都看过什么小说?”
小璇越发急了,“看过一些杂志。”
简第九也窘起来,说:“那你最喜欢学什么呢?”
“英语啊!我喜欢英语。”小璇闭着嘴,悄悄地在胸腔里松了一口气。
“是吗?这可是一件好事!”简第九忽地站起身来,对着小璇走过去。
小璇吓得心都不跳了,像一只小鸡一样面对着俯冲而下的老鹰不知所措。
可是,简第九连看也没看小璇,他只是径直走到小璇身后的那面墙壁前,掐着腰看墙壁上的世界地图。
简第九像个伟人似的,以“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的口气说:“掌握了英语,就等于获得了走向全球的通行证啊!”
小璇的脸通红通红的,低下头,盯住脚下的地板革。
简第九站在小璇身边,一动不动地看世界地图。
好一会儿之后,小璇才动了动眼珠,她瞥向简第九,看到了简第九的裤腿上挂着一串脏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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