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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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今后不用这么麻烦了,全都收起来。这些全送给你,收好,别弄丢了。”我从首饰盒里捧了一把黄金制品送给青青。

        “小姐,这个……你真的要送给青青?!”小丫头咽了几口口水。

        其实我很财迷,也很市侩,是人没有不爱黄金的。如是在现代,这些如此有价值的东西我才舍不得送人呢,但是我现在身在这个鬼地方,就算能回去,这些东西就一定能带走么?再则在这里,我是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比这些东西好上几百倍几千倍的都有人抢着送,我干嘛要留着这些丑不拉叽又没品位的东西,还不如送人,收买人心,一举两得。

        “当然了!”

        “谢谢小姐!谢谢小姐!”青青傻傻地把这些东西抱在怀里,那又想蹦又想叫的表情可爱死了。

        “哦,小姐,你的头发……”

        “算了,我自己来吧!”说完,我照镜顺了顺头发,便从左右两边各挑了一束发,扭了几下,挑了根和衣服相配的淡金色丝带绑好束在脑后,前后用了不到两分钟,要是在现代会更方便,仅用一个小夹子就搞定。

        望了望镜中整齐又简单的发型,再审视了我这套素白,仅袖口和裙摆是以金线绣的简单花纹的华服,嗯,不错,不错。

        “小姐,你这样的头发……”

        “怎么?”

        “只怕不合礼数……”这句话青青以蚊子哼的声音给挤出来的。

        “礼数?呵!你看我什么时候遵守过礼数?只怕是一个女人应有的矜持、礼数,全部都在遇上上官寻这三个字,就全给丢到淮河里去了。礼数?去他的狗屁礼数!”哼,不知道是哪个王八羔子规定结了婚的女人就不能披发,非要盘的跟什么似的,丑死了。

        “小姐……”

        “好了,坐了两天多的牢,终于可以出去放风了。走!”

        我终于可以在这府里自由活动了。

        这新鲜的空气!生命是如此的可贵,活着的感觉真好。

        这瑞王府可是现在那种花了钱才能进的公园景点,确实美不甚收,索性当逛公园把这瑞王府逛个遍。

        感叹着古人对建筑的建造,对庭院的格局均比现代人更胜一筹。

        几日逛下来,发现风景最美的全府只有两处:

        一处是种满荷花的人造浅湖,也就是我现下住的莲轩,位于全府的西南角。想要进入莲轩,必先经过那浅湖。而今算来只是阴历二月初,入眼的仅是那一湖春水,碧波荡漾,让人心情无比舒畅。青青说盛夏时是满湖面碧绿的荷叶和那粉琢的各色荷花。我就在幻想是不是如宋朝杨万里所作的那首诗一般: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而莲轩这个名字真是取意恰到好处。穿过那一湖春水,便是我的住处莲轩,简单而较小。这一切正合了我的心意,那女人还挺有品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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