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大彻大悟,找厉蒙去了。
心中连叫了几声哦也,下面等着厉蒙和青青生米成炊,那杨万里再反对也没用了。
正当兴奋之际,却见夜寻欢倚着我房门,彻底地傻了眼,我仓惶道:“你你你……怎么还在这?你不是――”
“这会我不在杨府,你认为我该在哪?”他走近我,在我面前神态安然的坐了下来。
我连忙拿起那张字条,再仔细一看,便一巴掌拍向脑门,那字虽狂放潇洒,但绝不是夜寻欢的笔迹。天啊!不是他的笔迹,他的人又在这,青青又不见了,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这张字条是真的淫狐写的,我随便瞎掰的狗血剧情成现实了。
我也像疯子一样向县衙跑去……
话说,这淫狐鲜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大凡被他采了的女人都对他死心踏地,就算是能在这安平县的附近能找出个被他采过的,但也要那女人愿意以实相告他的相貎。而唯一我知道的就是那淫狐有一头银发,倘若我将这特征说出去,无非是给自己惹麻烦。
又不能将此事大肆宣扬,整个白天就一直是在瞎忙活。
杨夫人以泪洗面,洗了一天。厉蒙带着几个心腹手下,在全城也搜了一天,甚至连他县衙的警犬都出动了,无果。
我和夜寻欢也奔波了一天,仍是无果。不对,应该说只有我一头热,夜寻欢只是陪着我而已。
这会都聚在杨府正堂,愁眉苦脸呢。
厉蒙一脸黑青的捏着手中那支镖,那支镖原本是将那张采花字条钉在青青床头上的。此镖长约二寸八分,全铜打制,镖尾是只并翅状的蝴蝶。前夜夜寻欢就跟我说过,这淫狐每次作案都会留下一支迷情蝶镖以做纪念。
蝴蝶?迷情蝶?蝶宫?
我突然站起来,冲到厉蒙面前,将他手中的镖夺下,放在鼻下仔细的闻了闻,又将桌上那张字条再仔细的闻了闻。
原来如此……
“厉大人,先前你派出的那几只猎狗能否再借我用一用?”我问道。
“好。”厉蒙道。
“过会,我们再出去搜一次,这一次一定能搜到。”我斩钉截铁地对厉蒙道,然后朝夜寻欢怪笑了一下,又道:“夜大哥,劳烦你陪小弟我先去准备一些东西。”
夜寻欢很识趣地笑着随我进了房。
我开门见山道:“玩了一天了,耍人也耍够了。人,究竟在哪?可以说了吧。”
他道:“城外,习远山。”
我将声音抬高了八度:“拜托下次玩之前能不能先知会我一声,我年纪大了,有心脏病,经不起吓。”
“心脏病?那是什么病?”他变了变色,道:“前夜允诺你,并非是允诺你我去做那采花贼,只要能达到目的,真的和假的有什么分别?”
我靠!真的和假的有什么分别?分别太大了,假的不会采,真的会采。说白了,这男人就是不想做那丢人的采花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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