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卿乐道,“连你这做团长的也打趣我。对了,四年不见,说说你小子是怎么过来的?”
俊卿站起身来,望着远处潮安城的远处,慢慢道着四年中的故事:四年前,在沈梦芙去世后,俊卿便离开了这里,化名为沈清,加入了国军队伍。因其天生有着一手好枪法,再加上聪慧又能吃苦,便在不久之后做上连长一职,在一次诱敌的战役中,由于内奸出卖,致总司令及其人马困于博山山脉,俊卿想出声东击西之策,组成了一支敢死队包抄敌人后部,在混乱中深入内部救出了总司令等人,并且俊卿凭借着好枪法,仅用一把没了准星的狙击步枪击毙了日军大佐田中千惠。事后深得总司令赏识,便升俊卿为少校副官,两年后升为团长一职。
绍卿听后若有所思,“外界传言,曾有半年的时间,没有任何你的消息,那个半年你究竟在做什么?”
俊卿顿了顿,犹豫着不知如何解释。
绍卿道:“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是涉及到军事机密,就不提了。”
俊卿道:“无妨。”说完却沉默了半天,支吾地道:“半年前委座有令,将我们师部调到陕北、甘肃西北部……”说完便低下头沉默不语。
绍卿大惊,“蒋委员长这是让你们去……去剿?!现在不是国共合作时期了吗?”
俊卿道:“中央通讯社虽然发表了国共合作宣言,可谁又会相信国共两党会进行真正的合作,打倒日本人之后,国共两党定会有一场硬仗,可那毕竟是等日本人投降之后再议的事情。虽然立场不同,可我不想和自己的国人先在窝里打起来。所以我就按兵不动,总司令大怒,就关了我近半年的禁闭。”他顿了顿又苦笑道,“如今,党国要对付。上峰要我们杀自己的兄弟,让中国人去杀中国人,勇往直前?呵,我宁愿做一个懦夫……如今,上峰认为,共党的小米加步枪怎能比得上国军的美式装备?但是在这几年,他们在根据地发展势头迅猛,他们这是在虎口里生存……还有,二哥,你见过那些人死吗?一次我只身去送封绝密情报的时候,我曾亲眼看见一小伙的共党进入到日本人的埋伏圈,随后他们誓死抗敌,他们……他们被炸得四分五裂,敌人投了白磷弹,好多人烈火焚身,尸体化成了焦炭,可他们丝毫没有退缩过……从那时起,我敬佩他们!”俊卿说完,一口饮尽了杯中的酒,“被总司令禁闭的时候,我在想我的前程不要紧,可我不想让我的弟兄们和我一起在军部受罪。上个月听闻日军南下,进攻沿海城市,于是我就下了军令状,不守住潮安城,誓不苟活。但我也发誓,绝不会动一丝一毫,问心无愧!杀鬼子,我眼睛都不眨一下,可是朝自己人开枪,我只怕死后没脸见祖宗。”
绍卿起身,走到俊卿身边,与他并肩站在楼栏边,叹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阋墙,又何必如此。”之后便默不作声,随后问道:“对了,你的兵为何那样怕你?”
俊卿怔了怔,随后即淡淡的微笑,又有些无奈地道:“我只是在平日里对他们要求有些严格罢了,若是像是一盘散沙一样,今后打起仗来这可怎么得了?我宁愿,宁愿他们现在畏我,也不想今后让他们的妻儿怨我、恨我。”
绍卿沉默,他静静地望着站在他面前的俊卿,虽是一个侧影,但在他的身上透着些许落寞与无奈。在绍卿的记忆中,俊卿永远是那个温暖又一身正气的大男孩。然而他知道,在士兵的眼中,他是长官,亦是他们心中的一座碑,他们敬他重他,与他共赴国难。
时至今日,他才发现弟弟不为他所熟知的另一面,因为,他是一名中国军人。
绍卿道:“你做得对,他们不会怨你的。山河破碎,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如今我们遇到了劲敌,敌人凶残得连襁褓中的婴儿也不放过。但是日本人看似不可一世,侵占了我半壁河山,可他们是弹丸之地,人力物力都有限,所以他们要速战速决,扬言要在三月之内侵占我中原。但是直到现在,他们的野心并没有得逞,因为有你们这样的热血男儿在前线流血牺牲。如今只是时间问题,相信我们定会赢得这场战争。”
俊卿继续望着远处,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如今面临奇耻大辱,国内贫弱,无以复加。然报国之心,天地可鉴,绝无半点改变,宁愿站着死,也不管跪着活。凭此,与兄共勉。”说完,便伸出右手,“同仇敌忾——”绍卿也伸出右手,与俊卿的手握在一起,“——联合抗敌。”
两个长身如玉的翩翩公子,一个温润,一个刚毅,并肩俯瞰着潮安城的万家灯火。夜色已浓,天空并非纯黑色,只是以一种压抑的色调延伸至无限远处,便如那稠的浓墨,深沉得化不开,却让人不由得深深地为之沉醉。幸好天边还有一轮圆月,银白的月光洒向大地,照亮了远处的市井街坊,一一如棋盘般展现在眼前。
两人沉默了许久,绍卿道:“俊卿,你现在也二十五了,这几年寻得哪一家的姑娘了吗,你也不小了,让二哥给你做个媒如何?”
俊卿笑道:“这几年一直窝在军营中,哪里寻得上什么姑娘。现在也没有多余的精力考虑这个,这个呀,还要……还要随缘……”
绍卿道,“既然还未成家,不如搬到林府去怎么样,你天天在团部里住着,也不是那回子事呀。这样,一家人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俊卿道:“小弟也有此想法,一切就听二哥安排。对了二哥,刚才你不是说今日才为那些流浪的孩子安置好住处吗,不如,一会我们去看看?”
“嗯,我们现在就去吧。那些孩子里,有几个是我教书时的学生呢,正好去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置办的。”
当两人迈进院子里时,孩子们的小脑袋都钻了出来,都换上了整洁的衣服,脸上不再有脏兮兮的污痕,淡淡的眉毛下闪着一对对无邪的眼睛,乌黑的眸子转来转去。孩子们将两人拥在中间,“绍卿叔叔……绍卿叔叔……”绍卿看到了一个五岁的女孩子,她穿着红色的蓬蓬裙,头上扎了一个系着蝴蝶结的小歪辫儿,他一把抱起那个小女孩,“这不是妞妞吗,妞妞今天真漂亮……呦,妞妞好像变沉了。”
小妞妞亲昵的亲了绍卿一口,“绍卿叔叔,刚才念慈姐姐出去了,说是要给我们买些被子呢,给我们带来好多的新衣服还有好吃的,叔叔你看,妞妞这个小辫子还是念慈姐姐扎的呢!”说完便在绍卿耳边轻声道:“绍卿叔叔,妞妞跟你说一个秘密。今天念慈姐姐比妞妞更漂亮呢,绍卿叔叔可要给念慈姐姐多买些好吃的呢!”
绍卿忍俊不禁,点了点妞妞的鼻子,“傻妞妞,来,我们几个进屋去,等你们的念慈姐姐回来好不好?”绍卿转身向俊卿解释道:“这个叫妞妞的孩子,是个孤儿,在乡下的时候一直寄养在隔壁的大嫂家里,现在那位大嫂年纪也大了,我和慈儿商量着,就把这孩子接回来了。”
俊卿抚了抚妞妞光滑的小脸蛋,“原来是这样呀。”妞妞一直在绍卿怀中,转过身来玩着俊卿军装上的武装带,一拽一拽的,好玩极了。忽然又歪着头看了俊卿好一会儿,转身对着绍卿说:“绍卿叔叔,这个背着带子的叔叔跟你长得好像呀!”
绍卿乐道:“这是叔叔的亲弟弟,我们当然像了。来,孩子们,叫他俊卿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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