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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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不得,皇上亲自指派了乐师研习此琴之演奏法,今日我等只好专心做个陪客,带上耳朵听便是,且不可造次。”

        “唉……”管悦伊失望地叹气,双手托腮坐在椅子上望天,突然,又是灵机一动:“姐姐可曾听闻人说起那小番贼的相貌?”

        “倒是听翠儿说起过。”

        “哎呀!是不是黄毛绿眼,满口獠牙,嘴里还会吐火……”

        “哼!道听途说!”又是沈纤灵冷言打断。“什么满口獠牙,嘴里吐火,再说下去就变成哼哈二将了!”

        “如此说来,你见过?”

        “不曾,乃是家兄转告,说那番人高余八尺……”

        “圣上驾到——”

        高涉快步走到那把雕花扶手椅边,顺便抬手指向敬候在前的乐师一下,然后沉沉地坐下,一套动作丝毫没有游玩的闲雅。原本兴高采烈准备上前一一行礼的嫔妃们见这阵势心头大多凉去半截,纷纷在各自的位置上站好,也不多话,只待专心聆听今日的节目,并暗暗祈祷乐师一曲绝响能博得龙颜大悦、皆大欢喜。

        谁知一开头便是败局。

        胡子已经斑白的宫廷乐师颜祖蔻不紧不慢地将那番邦怪琴立于膝上,如平时抱琵琶一般姿势。高涉一见此景眉毛即深深一皱,那日同去过天牢的大学士沈境站在一旁也甚觉不妥,心中不禁为老乐师捏把汗。

        端坐好后,颜乐师依照琵琶指法用那怪琴弹起了时下流行的曲牌《鹧鸪天》,大概是觉得蛮夷的器乐不配奏大雅高风罢。话说这琴的音色实在独特,正如先前秦昭仪所言,的确是“圆润浑厚”,配上《鹧鸪天》这样起落不大的曲调倒也相辅相成,悠闲中透露着沉韵。

        然而皇帝的眉毛却没有因此舒展开来。

        (bp;高涉一手扶着扶手,另一只手背靠在唇边,这姿势自乐音响起就没有变动分毫。有的嫔妃不喜音乐,便偷偷观察皇帝的神色,开初只觉得皇上这样冷静沉着的仪态自是俊逸非凡,但那眼眸中渗出的寒意却让人越看越惧,收回目光后竟不敢再看了。

        只有年少的慧妃管悦伊依然大剌剌得盯着高涉的侧脸,看得眼珠子都不动,除了地位最高的邢贵妃,就数她靠皇帝最近了。管悦伊看高涉纯粹是为了那张俊脸,当年父母为了门第兴盛将她送进宫时,小姑娘哭哭啼啼地闹了好些日子,但自从见到了高涉的模样后,居然一心迷上了俊朗的皇帝,连回家省亲都不愿呆久了。

        乐师颜祖蔻自然是没有心思留意皇帝的神色,一味专心演奏。话说他当日接到圣旨命他研习这怪琴时,就如在心头压了块巨石:这不比酒宴助乐、祭祀盛典,身边谁也未曾见识过这希奇玩意,要让他五日之内学会弹奏并以此取悦龙颜,无疑是棘手的冒险。听说当日那番人就是以此奏得一曲,博得圣上欢欣,留住了性命。能让从不喜好音乐的当今天子如此开恩,这乐器所奏之音不知该是何等的天籁。

        拿到此琴之日,颜乐师先是惊叹夷人手工之精,全然不似他先前所料的粗鄙野器,梢试拨弄,音色偏低,饱满优美,形状倒与琵琶相似。由此,严祖蔻信心大增,他现在虽任宫廷乐师长,难得亲自演奏,但最擅长的乐器便是琵琶月琴一类。

        今日,他以一曲《鹧鸪天》开头,为的是这曲子旋律流畅,通俗简练,想来圣上鲜少赏乐,必定难懂那雅乐颂歌中的精妙,还需循序渐进,步步引导。恩,如此一来,或许皇帝就此喜欢上音乐也说不准,那样,他们乐师坊工的地位就有望攀升了。

        可惜这样想的只有颜老乐师一人,在座者略懂察言观色者无不替他兢战着。

        果然,一曲终了,高涉一言不发,其他人也不敢出声叫好,明明是花红柳绿,蝶飞蜂舞的御花园,此时竟肃穆地如同刑场。

        终于,皇帝有了动静,他放下一直靠在嘴边的右手,干脆地站起来,甩一下袖子,兀自走了。同来的随行人员有条不紊地跟上。不一会儿,一个小太监快跑着回来,经过那一群怨气冲天的吵闹女子们,站到面如土色的颜乐师面前宣布——

        “圣上口谕:宫廷乐师长颜祖蔻懒惰无能,有负皇命,自即日起革除职务,驱逐出宫,钦此——”

        ※※※z※※※※z※※z※※※

        当那阵悉悉嗦嗦的脚步声远去到听不见的程度,我像前几次一样把眼睛睁开,不慌不忙地坐起来——该死,还有一点痛!我到现在还记不住教训,连巴甫洛夫的狗都不如。赶紧换成侧卧的姿势溜下床。

        大概三天前,那些可怕的伤口就愈合了,只要不像刚才那样重压它,基本感觉不到疼痛。那些难闻的像粪便一样的恶心药膏还真有效,虽然我始终不能安心地接受医生(那个像训导老师的老头),兴师动众的换药方式。

        在这些人的照料下,我的体力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因此,如果你以为我会心安理得呆在这个牢房的医务室那就大错特错了。是的,我依然装作很虚弱,为的是拖延留在这里的时间——谁都知道,装病住院是越狱的最常用伎俩。每天都有一段时间,只要我装作睡着了,那个一直照看我的男孩(我已经将他定义为男孩了)就会跑出这间屋子,过大约一小时后才跑回来——他好像精力非常旺盛,任何行动都是用一种脚擦着地板的小跑,这也方便了我掌握他的行踪。

        我从床上下来,站在屋子的中央寻找今天的观察点——当然,由于伤口已经愈合,他们让我穿上了一条宽松的睡裤,否则我绝不可能光着屁股在屋子里打转。那几排窗户已经被我发现后面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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