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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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他举起中指。“三。”然后是无名指。

        “一。”我举起自己的一根手指模仿他。

        瑞喜猛点头,伸手过来帮我把中指举起:“二。”他又说了一次。

        (bp;等我把从一到十的数字全部学到并记住,已经过了差不多一小时。金顺也从外面回来了,被这里的动静吸引,探进脑袋看一眼,笑一下就走了。

        十位以上的念法比较简单,我很快便掌握了进制的规律,于是回到最初的问题,先从自己开始——

        “我是十七,你呢?”我来回指着彼此,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

        “十五,瑞喜今年十五岁。”

        “十五?!”我惊讶地睁大眼睛:天呐,虽然我早看出来这小子在法定年龄以下(暂时用美国的标准),但当这个具体的数字摆在面前,还是相当地震撼——这该死的地方!

        “想不到珀希大人才十七岁,长得真是高大。”他看着我,摇头晃脑地喃喃。我大约听出来是关于我年龄的议论——怎么?嫌我看上去太年轻?见鬼!如果不是来到这个鬼地方,我下个礼拜就可以领到驾照了!*

        哎,十五岁……

        “你知道吗?我在十五岁的时候跟我的朋友们组了乐队。”我用英语对他讲,他当然不懂,但我就是想说出来。“rr和,我们都是一起长大的,然后在学校里,也加入了进来——那家伙的吉他弹得真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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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rrrpr……r,……”(我们第一演出是在为丽莎·达顿举办的生日聚会上,一个漂亮妞,是她邀请的我。我在聚会结束后把她朋友上了……或者说,是她上了我……)

        瑞喜听着珀希用那番语讲着一大通话,完全不懂,却又全神贯注,只因珀希那副神情实在教人无法将目光移去。他说话的时候,眼皮低垂,那些棕色的睫毛真是又长又密,竟似两道帘子,没有闭上眼,却把下面的眼珠都挡完了。

        若能懂得他这番话的意思便好了,瑞喜不由得感叹。也不知过了多久,珀希才停住话头,抬头朝他一笑;瑞喜心生一颤,赶紧红着脸把头低下,在心底骂自己“该死”。

        回头看看糕饼盒子,竟没吃多少,眼见着该进晚膳了,瑞喜怕珀希这时候吃了搁着,便收拾了要拿出去。

        “瑞喜!”珀希忽然叫住他。“我的吉他……给我。”他指着对面卧榻上的琴——珀希教过他们,称此琴为“吉他”。

        “大人,您现在有伤,不可轻举妄动。”瑞喜摆手拒绝。

        “给我!”珀希发怒了。

        瑞喜悻悻地放下篮子,走过去为他把吉他取来:“大人,可当心着点。”

        珀希没理会,单手把琴接过去;瑞喜听到他吸气的声音,心中不免忧虑。

        紧接着,只见他从身后枕头下摸出了什么东西,黑色比拇指略大,捏在指间朝那琴弦上一划——

        满屋浑厚的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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