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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有三亩土地,每年种两季农作物,一季水稻一季小麦,可以买三千四五,加上养鸡养猪,最多也就是五千出头,还不算农药肥料籽种和人工。

        苦哥在镇上开的石厂上班,敲大石头,累死累活每天挣五十元,一个月一千五,一年也就才一万八,还不算伙食,还得每天都不耽搁。

        三万,苦哥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旷工不生病不受伤,总之一分钱不花,得干上将近两年,要是换上家里的收入,得整整挣个六年。

        三十万字左右的同人小说,能费多大个事?

        没事的时候,我也写过小说,不久前还在申请了作者专栏,虽说没弄出个名堂,不过试试又何妨?

        当初家里发生变故的时候,我才读五年级,不得已辍了学,等到事情告一段落,我已经端上了苦哥家的饭碗,又成了哑巴,还成了小伙伴们排挤的瘟神,当然没有机会再去上学。

        苦哥本来是弄了钱准备送我去读聋哑学校,可是被我拒绝了,不是不识好歹,是我不想再让他操太多的心。

        那时候举目无亲,苦哥一手操办了我家的八台丧事,整个人变形得像是骷髅,走路都是跟鬼一样用飘的,那样子真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散架散成一堆白骨。

        我对他的态度不知不觉的就发生了转变,毕竟我是一个小女孩,很容易被感动。

        要是换了个人,根本就不会在那个节骨眼上娶我的嫂嫂,更不会在嫂嫂死后照顾她有残疾的女儿和小姑。

        事实上,嫂嫂还没有过他的门就过世了,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用婚事来“冲喜”,我们那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家就已经彻底的支离破碎。

        据说,嫂嫂本是他的青梅竹马。

        这就够了。

        爱屋及乌也罢,补偿心理也罢,我都应该知足,又怎么能去奢求太多?

        后来,苦哥一直没有再娶,加上他的父母在三年内相继去世,他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我和小丹丹的身上。

        他是初中生,当初的课本都还在,既然我执意不去上学,他也不勉强,就自己当起了老师,学生就是我一个人。

        等到小丹丹慢慢长大,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她行动不便,根本就没办法走上崎岖的山路去上学,何况学校根本就不收丹丹,原因当然莫须有。

        她和我一样,都是公认的不祥之人。

        于是,我又成了老师,学生就丹丹一个人。

        同样是“不祥之人”的缘故,加上身有残疾,我的年纪渐长,却根本就没有人上门提亲,于是我的终身大事就成了困扰苦哥的最大烦恼。

        今年开春,电信局连同电脑城举办“买宽带送电脑”活动,苦哥不声不响的去交了钱,成了这三阳湾第一个开通宽带的个人用户。

        “丹丹也长大了,家里太闷,该见识一下外面的精彩,上网去吧,那个世界不会有那么多的偏见和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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