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晋修笑着凑近我的耳朵低语:别倔了,你真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几年过去,你还是一眼就能看透啊。许真,我对你刮目相看。你既然那么喜欢我,那么,请做我女朋友吧。
如果他继续讥讽我,我准备好了一车的话反驳他。但没想到,他让我做他的女朋友。
我完完全全怔住了,说不清是什么心情。
完败,太失败了。是啊,我怎么没想到,他这样善于控制人心的人,对我的小心自然思洞若观火。怎么瞒得了他?他只是微笑旁观,从来不语。
原来我是那么不中用的一个人,时隔两年之后,我居然真的对林晋修随手抛出来的诱饵动了心。我从来也不是个理智的人,从来都很容易被他控制情绪和言行。明明知道林晋修说这话没有任何真心,只是逗我玩,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我的沉默已经是回答了。
林晋修很满意我的反应,他揽着我的肩膀,轻轻吻了吻我的耳廓,声音低得近乎耳语:我暂时走不开,有点事找你们的新生代表,你帮我去社团办公室拿个相机。
于是我的大脑彻底断路,傻乎乎自投罗网。
跟他两年不见后,再见面时,他只三言两语,我就被打动了。忍不住自嘲:比起高中来,不中用得真不是一点半点。
离开舞会走向他指定的房间时,我想:不论他是出于何种目的,我都想跟他试一试,算是给自己的初恋一个交代,所谓死也要死个明白——但我那时候不知道,答案总是让人神往的事物,只是代价你未必付得起。
到了他在社团大楼的办公室——门是虚掩着,推门而入,如他所说,在左侧的抽屉里翻到了那个相机,刚一拿起来,就被一群潜伏多时的高年级学生抓到,说我是小偷。
为了澄清自己,匆匆拨电话给林晋修,让他证明我来此的用意,他根本不接。
即便是个傻瓜现在也明白了这背后的逻辑。现在想来,这个世界上的笨蛋各式各样,我无疑是最蠢的一种。枉我还自诩为聪明,再次被林晋修摆弄了一道。我还是低估了他。
被嘲笑,被侮辱,还差点被一群男生扒衣服搜身,还好我及时抓住了墙角的棒球棍,逼得他们不敢再近身。
被林晋修从那个没有一扇窗户的地下室带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我抬头看着他,头顶的月亮正亮,像冰块一样落在我的脸上,在我脸颊上缓慢的融化,顺着我的脖子往下流淌,身上又湿又冷。
我道:我后悔了。
真的认输了,我玩不起。现在才知道,高中时代他的手段都是小意思。
我记得当时林晋修一言不发,转身就走了。
这件事情他虽然触到了我的底线,但这也是个契机,我终于拿到了答案。我足够坦然,也可以慢慢把他放下,在心里一点影子都不留。少女时代的一个梦,早就应该破碎了,结果好死不死延续了足足三年才破掉——我自我安慰:就像是做了大手术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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