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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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12月16日,他照样早6点起床,戴上那顶灰色毛线帽——这个帽子是谢宗芬给他买的,放下来可以遮住脸,仍蹬自行车去的德胜门。

        自行车放在方便的地方,徒步走进烟市。时间才7点半。没带武器,穿一件墨绿色半大羽绒服,戴着浅灰色毛线帽,前边有个小舌头——现在帽子是卷上去的。

        守株待兔,在他看好的烟摊对面坐着,偶尔溜达一下。烟市上也是人来人往,并没有人注意到他。

        然而,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这是很奇怪的事情。那家天天火爆的批发户今天没有开板。店铺锁着门,死气沉沉的。老板没来,伙计们也没来,那辆每天必到的送货车更是不见踪影。

        本来白宝山已计划好,汽车一到他就动手。时间已经精确地计算过了,货车停下,他蹬自行车取枪,赶回来正好他们结账算钱。枪是一定要开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没有震慑力。谁也不甘心20万巨款被抢走的。他必须开枪见血,让对方知道,他是个亡命徒,要钱的,就别要命。

        然而,鬼使神差,不知主家有什么事情,竟好好地错过去了。

        开始白宝山还抱有希望,一上午的时间滴答过去,他知道必须另打主意了。

        临近中午时,白宝山看见旁边烟摊上有个年轻女人在收钱。女人戴一条白围巾,短发,微胖,人很端庄。他走得近些,用眼角瞄扫那边。这女人正跟一个男子交易,提着个手包,拉链打开着,里边有厚厚一沓人民币,看上去有几万块钱。那个男人又交给她1万,她正低头数钱。

        白宝山想,不能再拖延了,几万块钱也不算少,就抢她吧。

        他迅速走进胡同,骑自行车到垃圾堆积场取枪,又沿原路返回,整个过程仅用了10分钟。

        这时他枪已在手。

        白宝山把灰毛线帽拉下来,形成一个套筒子,只露出眼睛。然后大步走过去。

        抢钱时他毫不犹豫地开了枪,把身前这个并无反抗能力的年轻女人打死了,然后向惊乱的人群又连开两枪。

        枪响之后人群立刻逃散了,这达到了他的目的,使他得以很快钻进胡同,甩掉帽子(把它扔到房顶上),把枪收进袋子,袋子挂到车把上,蹬自行车返回垃圾堆放场。

        这个过程无一人看到。

        当老板娘郴椿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时,白宝山已来到安全地带。

        他把包里的钱取出,用两个塑料袋装好,埋在垃圾场一角,枪埋在另一角,装枪的木盒子扔到一间破房的顶上,抢来的坤包埋在第三处……然后,他像没事人一样,骑车去天汇市场,为谢宗芬进了点袜子,顺路捎带回去。

        (bp;四、携谢宗芬提取赃款

        两天后,白宝山对谢宗芬说:“你跟我出去转转。”

        谢宗芬问:“出去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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