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修养好如程立安却很有风度地站在他面前,甚至温和地递给他一把雨伞淡淡地说,“进来吧。”
只是时至如今,他都还记得程立安坐在沙发上说的那段话,他说,如果你的肩膀不足以承受你们两个人的将来,那就放过她。
固执如徐慕斯当然不可能放手,所以第二天他去医院看程果的时候,在走廊里遭遇了程诺突如其来的一枚吻。
自始至终,程诺都是他和程果之间最关键的一环,杀伤力从来不是几个金敏可以相抗衡的,当初那一枚吻程果是可以质问的,他也是可以解释的,但是她没有,她站在窗户那里一身病号服显得大病初愈的她单薄如一张随时都会被风吹走的白纸,他的小姑娘忍着眼睛里的湿润说,呵,这样啊。
她说话的时候偶尔会习惯性地拖长尾音,一般这样的时候是她刚起床的时候,另一种情况是她难过的时候,只是那句“呵”多少是带一些讽刺的,只是徐慕斯也没搞清楚她是在讽刺他还是讽刺她自己。
直到现在,徐慕斯都坚信程诺依然是有这个魔力的,只要她说她爱他,那么程果无论有多悲伤都会选择退场。
她会和程诺吵,会记恨会生气,可是她不会抢任何程诺想要的,就算是,爱情。
徐慕斯却不了解,那种没有任何原则的退让是因为血缘,还是因为程诺无法掌控的如同风中残烛的随时都可能失去的生命。
所以这次程诺主动把程家的户口本交给他的时候,徐慕斯有一瞬间地冲动想问问他自初中以来的六年的老同桌程诺,白血病对脑子也有影响吗,当然,他没问,否则那本户口本不会好好地躺在他的抽屉里。
当年那枚“飞来横吻”之后的事情就如程立安所愿了,所以徐慕斯算是懂了为什么徐钦铎提起程立安的时候每次都会在后面加上三个字——老狐狸。
时隔四年,程立安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这一点显然程果这二货一点都没有遗传到他爹的优良基因。徐慕斯打开门叫了一声程叔叔,他也是淡淡地笑然后打量了一眼以米色为主色调的大厅,程果的卧室一直都是以米色为主色调的,她洁癖却害怕白色的冰冷,或者说害怕那种从小伴随她的属于医院的色彩,“准备做新房?”
徐慕斯不置可否地笑笑,取出一瓶威士忌倒了半杯晶莹的浅黄色液体递过去,依然保持站姿举起酒杯和程立安碰了一下,一饮而尽后对着程立安深深地鞠了一躬,“程叔叔,我始终欠您一句抱歉的,可是我喜欢程果,在结婚这件事情上无论如何我都坚持。”
“程诺给你户口本,我没有阻止,就是默许了。”程立安说出这句话远远超出了徐慕斯的意料,不过程立安也等徐慕斯表现出什么反应,瞥到了二楼楼梯那里露出的白色衣角程立安不动声色,“只是听说程果的脚又受伤了。”
“那是个意外。”徐慕斯斟酌了一下用词,试图在不与未来岳父争执的基础上尽快让程立安变成自己的岳父,不过看样子,很难。人果然不能贪色,他昨天不应该先上床后结婚的,怎么就没想到可持续发展呢,婚都结了难道床还少吗?
“哦,”程立安温和地看了徐慕斯一眼,晃了晃杯中晶莹的液体,“程果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有很多意外。”
“程叔叔,小果脚受伤的时候我不在。”这句话说出来怎么这么像狡辩呢。
程立安似乎不在意徐慕斯的反驳,“她受伤的时候你居然不在她身边?”
徐慕斯吐血,程立安看铺垫已经做完了上班时间也快到了,也不再说废话,“慕斯,我想解决了金敏才是结婚之前你最需要做的,毕竟一个男人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喜欢的人,确保她不会因为你再受伤。”说着程立安站起来朝门口走过去,“毕竟,意外这种事情,发生一次两次就够了,多了,就没有下次了。”
最后一句话,显然别有深意。
是谁说,岳父和女婿是天生有仇的,徐慕斯不得不说,真理!
送走了程立安,徐慕斯靠在布艺沙发上有些头疼地按按额角,程果步子轻快地从楼下下来从后面搂住徐慕斯的脖子,扳着他的脸用这种奇怪的姿势啃了他嘴唇一下,“我爸都答应让我们结婚了,你怎么看起来不太开心啊?”
徐慕斯不动声色,你爸这种老狐狸他这哪是答应我们结婚了,恐怕是知道我们要结婚了没法突然阻止就用金敏来拖延时间,如果不是程立安今天早上突然造访,他们早就成了市十一第一对领证的。
事情兜兜转转又一次回到金敏身上,徐慕斯莫名地有些烦躁,该来的总是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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