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画一横线,上面加个太阳,是“旦”。
太阳上、下加草,太阳落在草里,是“莫”。
“莫”就是“暮”,后来的人糊涂,草下面又加一个日,成了现在的“暮”字。
同样的方法——他画一只手,伸在“木”上,是“采”。
文字应该愈来愈简化,除非为了精确,何必愈变愈麻烦?
或许正因此,在台湾早期,充满文化禁忌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教我认简字。
才出国,他就教我读中国大陆的“拼音系统”。
奶奶为了这个跟他吵,说他不爱国。
他坚持说:十亿人用的工具,你不能不会用。
老爸对了!
我们哈佛的图书馆,全用拼音系统。上中文课,作用拼音辅助。写历史论文,中国的人名、地名,全根据拼音系统翻译。读的大陆书籍,全用简体字写成。
中文科主任说:“繁体、简体都得会,否则中文再好,也只是半懂!”
中文是奶奶的
虽然,我现在对自己读写中文的能力,十分自豪,但是,提到学中文的往事,真是噩梦一场。
我恨死中文!恨死老爸和老妈。
刚到美国的时候,英文都忙不完,老爸却每隔天要我缴一篇中文作文。
我得默写《桃花源记》和《岳阳楼记》,这些老爸摇头摆脑、爱得要死的古文。
我得每个星期六,去法拉盛区的“至善中文学校”,上中文。
当窗了外面,邻居小孩跑来跑去的时候,我居然得一笔一画地写这种麻烦透顶的东西。
很多从中国移民来的同学,都说中国字最笨,从右写到左,一边写,手一边会碰到刚写完的字,弄得脏兮兮!而且你不能边写边看前面的东西,因为手正好遮在中间。
“最先发明从右向左写的人,一定是左撇于!”我想。
古人悬腕,没这顾忌!“老爸说。
不管怎么样,我那些老中同学,多半都不再写中文。英文多方便!?一个角度,一条线连下去,不知比中文字省多少力气!
最重要的,是我们平常听的、想的、看的,全是英文。即使在中文学校,下课之后,也用英语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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