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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这个名词这么熟悉?

        不过,仔细考虑了一会儿,林悠还是放弃了。

        摆在别人的店里面,受制肘的因素太多,也不利于保密。每天和不知道底细的陌生人相处,还是比较危险的,要是戒指的秘密被人发现,他的右手中指,乃是整个右手,不被人砍掉才怪。再说,白天前来光顾的客人实在是太少,就算能卖出一些,大概也就是100多个。

        生意,还是要在晚上做。

        然而,再仔细分析,又会发现,白天的生意没有什么搞头,主要是因为外语学院附近的特殊情况,这里的消费群体是学生,他们白天要上课,当然不会出来。但是换了别的地方,白天未必没有搞头。尤其是那些有白领出没的公司门口,中午吃饭的时候,有玉米上门兜售,肯定会有人买的。四块钱一个的玉米,大把人买得起,只要能够吸引到他们,生意就好做了。

        前提是,自己有精力去推广。

        显然,自己没有精力去搞这个。

        摩星岭和外语学院门口这两个地方,林悠已经忙不过来了,哪里还有时间去开辟更多的销售点?

        况且,每天晚上站六个多小时,已经是人体的极限,要是白天还这么辛劳的话,只怕会累垮的。钱是要赚的,命也是要的,要是为了赚钱,把命也搞没了,那就是本末倒置了。林悠年纪轻轻,可不想英年早逝啊!

        既然自己没有精力去搞,那就只有让别人去。

        如何能够驱使别人去开拓市场?

        显然要给别人足够的利益。

        “悠游玉米要打开市场,肯定要通过别人的努力。”

        林悠暗自告诉自己。

        他给自己的玉米取了个名字,叫“悠游”,就是悠哉游哉的意思。

        虽然在戒指的神奇作用下,林悠的生活改变了,再也不是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可是,他并不想为了赚钱,耗尽自己的每一分精力。他选择在酒店工作,就是觉得酒店的工作不用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所接触的环境也是挺不错的,受到危险伤害的机会也少。人生,除了赚钱之外,还有很多别的事做。

        例如,在没有人看到的角落里,悄悄的扔给某个乞丐10块钱,那也是很幸福的事情。有些好事,自己做了就好,不需要别人知道。当然,做好事也是有技巧的,给乞丐10块钱就好,要是给100块,说不定就有有心人盯上你了。如果因为做好事而给自己带来伤害,那也是不妥当的。

        通过几个晚上的试验,悠游玉米卖三块钱一个,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市场反应好的话,甚至可以卖到四块钱一个,要是特别有本事的,甚至可以卖得更高,如果是餐厅又或者是酒店里面卖,他们可以卖得更高,甚至卖出天价都是有可能的。

        比如超市只卖2。5元的一听可乐,在圣西兰酒店,就可以卖到48元,悠游玉米未必不行。肯德基的玉米棒,只有半截,同样可以卖高价,悠游玉米为什么不行呢?这都要看卖家的本事。曾经有营销专家说过,只要有足够的点子,就算是一堆大粪,也可以卖出天价来。

        显然,林悠自己是不可能将这些钱全部挣过来的,必须留出相当的利润,让那些终端的卖家去努力,去想点子。古人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古人又说,众人拾柴火焰高,自己的脑子不够用,只好借助别人的脑子了。他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让悠游玉米,吸引这些卖家的注意力,然后自己从零售商转为批发商,在幕后悠哉游哉的收钱。

        林悠初步决定,日后自己只需要按照每个玉米2。5元的价格卖给别人,至于他们卖多少,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有本事的,每个玉米就算赚100块他也不眼红。反正自己每个玉米大概赚1。2元左右,只要数量足够大,利润还是非常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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