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告诉她不对,她按过电铃,但是门没关好,在那澎湃的乐声中,她怀疑屋里的人听得到电铃声,所以她自己走了进去。
水晶酒杯、红玫瑰、唇印……美得不像尸体的尸体……
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宛如电影般的画面。
谢绝了员警送她回家的提议,恬恬走出了警局大门,快步朝向自己的车子走去,微热的晚风袭来,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快速的打开车门,她坐进车里,将脑袋抵着方向盘,深呼吸。
她应该相信自己的直觉的。
“嗨。”
一声招呼,让她吓了一跳,瞬间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
她抬起头,看见车窗外站着一个男人。
黄种人,身高一八五左右,黑眼,黑发,挺鼻、薄唇。他穿着一套深蓝色的西装,脚上却踩着一双布鞋。
男人发长及肩,但他将长发绑起来了,扎成了马尾。
她刚在警局里看过他,当时他正在和一名刑警说话。他没有戴手铐、行动自由,也没人看守,那代表他不是罪犯;他没有穿制服,那显示他不是普通基层员警;他没有别识别证,所以他也不是鉴识调查员。
他身上的西装布料很好,剪裁刚好贴身却又不紧绷,她一看就知道是纯手工特别订制的,订做一件就要一、两个月,价格相对昂贵,那几乎将他是刑警的机率排除了一大半。
话说回来,那让他脚上踩着的布鞋更加刺眼。
“你好。”他微笑,“我是尼克。”
这男人很帅,剑眉朗目,扬起的迷人微笑,不知曾勾走多少女人的心。
但他显然尾随着她走出警局,虽然这里是警局的停车场,这一点仍让她瞬间寒毛都竖了起来。
“我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
可恶,竟然是个记者。
所有的证据都导向这个结论,她早该想到才是。虽然警方封锁了消息,但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鬣狗,显然早已嗅到这个绝对是明早头条的大新闻。
发现尸体、失去客户、被警察盘问,这些都算了,现在连记者都跑来参上一脚,再想到之后她恐怕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会不断被人追问这件事,忽然间,积压了整晚的不爽和怨气,全在此时此刻一起沸腾。
她瞪着那讨人厌的家伙,也露出甜美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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