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影西这才意识道:吃牛排是要用酒佐餐的。
她刚刚才醉过一次,知道酒这东西最好不碰为妙,可自己已经挑了牛排了,现在拒绝红酒,终究有点不伦不类。
稍作犹豫,麦影西还是接了过来。
“如果觉得不习惯可以不喝,你随意。”那边的人似乎看出了她的纠结,非常及时地宽慰了一句。但语气还是淡漠得紧,就像玻璃窗外的那抹月色一样。
“89年的红酒,不喝似乎很可惜呢。”麦影西歪头看了看酒瓶上的年份,很得体地惊叹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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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三十六)三夜(22)
麦影西一直知道自己的酒量不算太好,但却没想到,自己会在酒上连续栽两次。
当她发现自己已经开始傻笑的时候,她便心知糟糕,可是,头晕晕的,那种想把自己完全释放出去的强烈愿望,让她停不下来。
“为什么要用一百万卖掉自己?”晕眩里,她听见对面的人问。
“因为——”麦影西仰起脸,仔细地想了想,带着一脸恍然的微笑,向往道:“想要上学,然后有一份自己热爱着的工作,与一个人相恋,结婚,生几个孩子,还要有一栋房子,每天每天,房子里都会有人,很多人。大家一直在一起,相亲相爱,就这样。”
她说得含糊,别人听来,或许是一头雾水,可是她自己懂得就够了。
这就是她的梦想。
不求闻达于世,只想有个自己的家,家里住着她爱着的人,以及那个或许不够伟大的设计师的梦想。
对面陷入沉寂,可是麦影西已经觉得悲戚。
这个梦想真的很小很小,可现在,却已经变得遥不可及了。
她已经明白,她是无论如何都凑不齐一百万了,就算真的用非常手段凑齐了,她也不再是那个纯白简单的麦影西了。
很多东西,譬如相信的事情,譬如信任的人,一旦失去,就再也再也还不回来了。
“因为喜欢而结婚的感觉是什么样子呢?”麦影西说完后,又自语般嘀咕了一句。
她就要嫁人,可笑的是,自己竟是从来没有恋爱过。
对顾延卿,大概还是崇敬多一些吧。
因为喜欢一个人,而想一辈子与对方在一起的感觉,会是什么感觉呢?那种想献出自己一辈子的冲动。
她想了很久,竟怎么也想象不出来,作为一个临嫁的新娘,不是不遗憾的。
“喜欢?”面前那个沉默的男子终于有了一丝反应,他沉吟着这两个字,细细地重复着,仿佛也在思考着这两个字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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