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呢。”
“陪她多聊会儿吧,她这些天念着你呢。”
“嗯,静雅有点饿,我帮她去厨房拿点东西吃。”
回程仍是沈安若开车,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真是没有开车天分,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还敢用这样的速度。”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然后车里沉默。太过安静了,几乎令人昏昏欲睡,沈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沈安若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换一张。听这么别扭的音乐,怪不得你越来越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旋律似乎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太压抑,总之不适合你。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
于是话题又卡住。
沈安若顺从地换上又一张碟,《花季王朝》,嘻唰唰呀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终于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
“没想到你真的恐婴,竟吓成那个样子。我之前还以为你只是说着玩儿。”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哎,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用手比画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吗?”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都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还可以跟你做个伴儿,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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