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沙发背上,我又想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候,其实也不算很久吧,我觉得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候,是在四年之前。
那时候我还在读初中,留了一头长长的马尾辫,没有刘海,整个人看起来都是充满了青春的朝气。那个时候我、莫欢还有任旗三个人每天一起上学,我和莫欢两个人一辆车,有时候是我带他,有时候是他带我,
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了。
爸妈出事的时候是刚刚放暑假的时候,我还记得那年妈妈说如果我和莫欢能考到全校的前三名,就带我们去海边。可是就在他们和工厂里约好了假期的时候,厂里发生了火灾。
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火,这么浓的烟,似乎那场火焰是祭天时的篝火,是用人的生命在燃烧。
的确,那是用生命在燃烧的火焰,因为紧急出口的大门常年没有开动生了锈,所以三十几个人活活被堵在了一条通道里。那是一场充满了罪孽的大火,带走的不仅仅是生命,还是一些家庭的灵魂。
我不想在回忆下去,那些回忆就好像一个个梦魇一样的缠绕着我,我必须要做些事情来转移我的注意力。
四处走了走找到了厨房,那里的东西倒是一应俱全,慢腾腾的开始准备起早饭,我也不知道杨雨诺什么时候会醒,什么时候要工作,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在这里吃早饭,不过帮他准备好了总是没有错的。
看着眼前的两碗白粥还有一些配菜,我有些纠结了,杨雨诺还没有下来,我应该要上去叫他起床吗?我虽然是他的情人,却也只是合约关系,这样做似乎太过刻意,不去叫他又已经准备好了早饭,难道就放着看?
面对这个问题,我好像失去了所有思考的能力,变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白痴。
正好这个时候楼上隐隐约约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我一听立马端着盘子走了出去。
“什么时候起的?”杨雨诺走到桌子边随意的问道。
“起了一个多小时。”我淡淡的回答,看着他这幅从容的样子,看来是习惯了这种生活,我也只能装作一副淡然的态度。
“我每天九点上班,到哪里大概四十分钟,你不用太早起来。”杨雨诺拿起餐具,脸上看不出喜怒。
“好。”我微微点了点头,记下了他的话。
杨雨诺听后也没有再说话,只是在我摆好饭菜之后安静的吃起了早餐。
我不算是一个特别有教养的人,吃饭时和同事打打闹闹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坐在他的面前,我就是浑身不自在,总感觉有一双无形的眼睛在看着我,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就怕那里出错。
小心的用筷子拌了拌粥,我现在连眼睛该往那里看都不知道了,这种尴尬的气氛,真的可以把我给折磨致死。
在我慢吞吞的把粥喝了小半的时候,他站了起来,之后拿过一个袋子递给我,我有些莫名其妙的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一部崭新的手机、一张银行卡还有车钥匙。
我有些迟钝的明白过来,这
是他给我的“甜头”吧,毕竟我现在是他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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