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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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

        如果有一人信誓旦旦的许下诺言,以为对方就是自己想要厮守一辈子的人,可是……一辈子,会有多长?

        古镇的清晨带着露珠的清香,显漉漉的石板一块接着一块,有人按着车铃,有人嘴角还叼着馒头,满街乱窜的孩童跟随着一辆辆往前奔跑的脚踏车,笑嘻嘻的想要捉弄大人,而后一哄而散。

        “你还没吃早餐?”叶澜提着书包,在车棚里摆放好脚踏车后,他抬头看着秦瑾揉着肚子,脸色也不是很好看。

        秦瑾无奈的吁了一口气,她抽出车钥匙之后,就抱着书包靠着叶澜,嘟嚷道:“还不是因为学校都要七点上课,我哪里来得及吃饭。”

        所以她一定要考上大学,因为听说大学都是八点才上课的,而且必要时刻,她还能选择逃学。

        哦,真是太美好了。

        “你就不能早点吗?”叶澜简直对于秦瑾的偷懒无可奈何,他记得自己明明都提早打电话叫她起床的,可是她偏偏就是喜欢赖床到生死攸关的时间点了,才一下子跳起来,导致他每次在车棚等她都要花个二十分钟。

        秦瑾才不放在心上的耸耸肩道:“我就算早起了,我老妈也没煮早餐,你要知道她的时间点是定时的,我家旁边又没什么早餐店,既然如此,我早起做什么?”

        早起的虫子被鸟吃,她才不会那么笨的。

        而且每天叶澜都要重复一下这些话,看似不耐烦的表情下,还不是心甘情愿地留在车棚等她。

        好吧,她这叫做恃宠而骄。

        叶澜也不禁怀疑秦瑾每次是不是故意都掐点来的,因为每次她来的较晚,可没一次迟到过。

        她说,这叫做──功力深厚。

        也许他该好好的说她一次,别每一次,她一转话题,谈及她暑假将要去画室学画,就罔顾自己的意识,乖乖地安抚着她不善于接触他人的个性,不过,兄弟们都说,他当时的表情很傻帽。

        “好了、好了,我会学乖的,可是叶澜,今天的英语随堂小测,你可要帮我,不然韩老师又要留我吃饭了。”她双手合十,对着小心翼翼地讨好。

        “……我昨天给你划得重点,你到有没有去看?”叶澜已经被秦瑾的懒惰给气到无力,他只能深呼吸,才能避免自己有朝一日被她活活地气到头顶生烟,七窍流血。

        秦瑾拉着叶澜的肩带,旋身转向他的面前,“才不是呢,我一向都有去看,可是我昨天一下课,我就发现你给我的本子不见了,我问其他的人,可是除了苏嘉,没有人理会我。”

        “那么陆玲也不知道?”他提起她唯一几个可以说的上话的人。

        他其实是知道的,对于秦瑾,同班的同学大多是保持着负面的评价。

        尤其是她在班上不怎么出色,也一向不怎么和人深交,多数的人会认为是因为她较为孤僻内向,其实不尽然,她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人会口若悬河,点头之交的话,也会守口如瓶,就怕祸从口出。

        秦瑾的眸光一闪,她松开手,走在叶澜的前方,她似笑非笑地勾勾唇,缓声道:“你以为我们是青梅对青梅,就一定会有很多的话聊吗?叶澜,你太不了解女生了。”

        女生之所以是女生,就在于其幼稚的地方,倒如群居。

        只要有人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小圈子,其他没有交集的圈子是会被排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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