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练字?」
「不,你跟我来。」
阿溜的脸色不是衙门小役对捕头上司的恭敬听从,而是摆回了那张臭脸,想必是跟荆小田有关了。
他跟了阿溜出去,穿过大街,出了城,来到杏花湖畔。
夏日正午,烈日炎炎,杏花湖没有游人,连船家都泊船乘凉去了。
「每天晚上,小田待我们睡了,就悄悄溜出去。」阿溜说道:「她一去就是一两个时辰,只有前晚下大雨才没出去。我跟了她,发现她在城里、城外的路上来来回回低头走着,不知道在找什麽东西。」
找金钗。荆大鹏已知答案。
「然後我也发现,她早上帮鱼贩挑鱼,中午就来这里摸鱼。」
「摸鱼?」
荆大鹏才问出口,就看到了前方的荆小田,她做少年装束,卷起了袖子和裤管,双脚踩进水里,弯着腰不知道在摸什麽;摸了一会儿,她伸了懒腰,拿着湿淋淋的拳头捶了捶腰际,大概是酸疼了。
「七郎!毛球!竹竿!」她回头喊道。
七郎和毛球坐在湖边,撑着荷叶当伞遮大太阳,听了立刻扔下荷叶,合力将一支约十尺长的长竹竿推进水里。
她抓住竹竿,又往湖心方向推去,就像船家撑着竹篙插进湖底,她尽量伸长了竹竿,开始一寸寸地往湖底挑着、扫着、插着。
荆大鹏心头一紧。这里就是那夜画舫停泊之处;没错,她在找掉在湖底的金钗。
阿溜看着他的神情,又道:「她扮歌妓掉到湖里那夜,回来换掉湿衣服,喊声糟,穿好衣服,头发也不抹干,又跑了出去。」
她去找金钗。荆大鹏又开始头重脚轻了。
天!他未审先判,简直比昏官还昏昧,果然是误会她了。
她不贪金钗,但她又可能是骗钱的女贼;她爱护弟妹,却又会打伤无辜路人夺人钱财;她富正义感,但说起谎来掩护罪行完全面不改色……
想得越多,他越是头重脚轻,心底那条黑白界线也越是模糊。
他认识她的时间还很短,他得问清楚。
「这一年来,她有时候出门两、三天,你知道她去哪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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