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荒气候湿润,到处是茂密的蕨类植物,明明是开好的路,几场大雨一下,疯长的植物就把道路完全遮蔽,好几次都是祁远在藤蔓下找出几许蛛丝马迹,众人才没有迷路。
吴战威砍开一丛茂盛的凤尾蕨,眼前是一棵爬满藤蔓的大树。那棵树有十几米高,高处粗大的叶柄伞状分开,叶柄两侧对称生长着羽状的叶片,每一片都有一两米长。树下虽然还在滴水,但比外面的骤雨好了许多,几名护卫一起动手,清理出一片足够容纳车辆和马匹的空地。
看着布满鳞片的树干,程宗扬问道:“这是什么树?”
“桫蛇木。”
祁远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庆幸道:“幸好还没进山。”
“怎么?山里比这儿还难走?”
众人从白龙江口南下,进入南荒前最后一次补充了物品,到现在还没有碰上一座村寨。路上相处几天,祁远已经知道这个自称盘江南来的年轻人其实对南荒一无所知,不过祁远也不计较。人生在世,谁能没有些秘密呢?这年轻人虽然不懂南荒,人倒不坏,一路相处下来,大伙已经是朋友了。
“倒不是路难走。进了山,一道一道都是山谷,这场雨一下,少不了要发山洪。”
祁远说着还心有余悸,“上次进山也遇上大雨,我们等了两天,水都退了才走。谁知道上游被冲下来的石头堵住,刚进了河道,山洪突然下来。那次我们二十多个人,只活下来三个。”
祁远摇了摇头,取出酒葫芦抿了一口,递给程宗扬。
灌了一口腥苦的药酒,程宗扬衔着嘴道:“这附近没有人家吗?”
“过了前面的黑石滩才有。南荒树比山多,山比水多,水比人多,有时走上三五天也碰不到一个村子。”
祁远啧了啧嘴,“有些村子在路口结了草,碰到了也不敢进。”
“为什么?”
“南荒大族十几个,小的一个村寨就是一族。有村子跟人结仇,把整座村子都搬到山里。路口结了草的,就是不欢迎外人进去。有些走南荒的不懂这规矩,进去了就没有再出来。”
奴隶们推着马车来到树下,他们衣服单薄,一个个都被雨水淋透了,放下车就精疲力尽地躺了一地。祁远过去一个个把他们踢起来,“把衣服拧干!身上的水都擦净!不想把命扔在这里的都坐起来!睡着的都叫醒!”
吴战威和那个叫小魏的年轻护卫都是走过南荒的,不用祁远吩咐,便解下马鞍,卸下走骡的负重。
程宗扬也卸下马鞍,擦去座骑身上淋的雨水。他的座骑是一匹黑驹,由于是山林里骑乘,这匹马并不像草原上驰骋的战马那样高大,耐力却是极好,通体皮毛乌黑发亮,性子也温驯。程宗扬骑了几日,越看越是顺眼,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黑珍珠。
林子里的藤蔓野草似乎很不合黑珍珠的口味,它探出又软又大的鼻子东嗅西嗅,然后打了个响鼻,不层地昂起头,懒洋洋甩着尾巴。
这群人里最舒服的也许就是武二郎了,这一路程宗扬可算见识了这家伙好吃懒做的无赖行径,大伙拼命赶路,他在车上呼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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