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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杰沉默一会儿:”不是,不完全是疼痛本身。“如果削苹果割破了手,他是不会喜欢的,他所喜欢的,是由某一个他喜欢的人施予的,适度的在他能承受范围的,屈辱感比疼痛更重的鞭笞,当然,适度的疼痛就象川菜里的辣椒,是必要的。

        凌晨问:”你是不会喜欢那种会对你产生严重伤害的,只是为了折磨你而进行的鞭打的,是不是?如果疼痛超出了你能忍受的限度,你是否会对这种嗜好产生恐惧?“

        曾杰沉默,半晌道:”我不愿意。“

        我不愿意接受那种折磨,我也不愿意放弃这种嗜好。

        凌晨的一只手轻轻抚摸那只黑白相间的鞭子,如果--曾杰会不会从此放弃这个可怕可笑变态的性幻想呢?

        那个男人在他鞭子底下翻滚挣扎的幻想,与手指接触鞭子的质量,凌晨忽然间觉得全身发软,那是--那是什么?

        曾杰看到,凌晨自己也发觉,他竟然勃起了。

        凌晨烫伤了一般地缩回手,他涨红了脸。

        曾杰咽一下唾沫,没敢出声,他也为凌晨的设想而性致勃勃了。

        凌晨的意思是:”如果我用鞭子抽你,到你不能忍受的地步,你是否会从此对这种事产生恐惧与厌恶心理,然后变成一个正常人呢?“可是这个设想居然让他们两个都很兴奋。

        凌晨惊呆了,原来他与那个男人并无不同,如果他不控制自己,他就会变成曾杰一样的人。如果只是想,那还不算变态吧?人人都可以幻想同几个女人做爱,可是只有真的做了,才是变态。凌晨站起身来,可是他的手心滚烫,喉咙干涩,留下来,留下来,他脸涨得更红,头上细细地渗出一层汗来,凌晨问:”我怎么了?“

        掌心奇痒入骨,忽然之间,皮肤的饥渴全部回来,而且全部滚热滚热从外到里地火热地烧着凌晨。

        是去是留?

        曾杰直起身子:”不,凌晨,不!别走,我不会这样对你,我发誓我不会,别走!“

        曾杰道:”凌晨,我的为人是否会因为你看到这些而改变?那只是性爱前的一个游戏,你喜欢,当然好,你不喜欢,也没什么。每个人的喜好不一样,可是每个人都会因为适当的羞辱而兴奋,难道不是?“

        凌晨全身颤抖,他难道不是?他偏偏是,他喜欢曾杰把皮带扣在他脖子上轻声说:”做我的狗吧。“脸红心跳,理智愤怒,内心说,好好好。

        凌晨哭了。

        他慢慢坐在地上,额头抵着床沿,流下眼泪。可怕,可怕啊,他遭遇魔鬼,并且发现自己是经不起引诱的。凌晨第一次认识自己,自己的内心深处渴望的并不是尊严与自由,他最渴望的恰恰是放弃这两项重负,他所爱的,只是床头枕上那一点点肉体的欢娱,不,还不只,他还喜欢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屈服。为什么?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会这样?

        他恨曾杰吗?他恨他,可是他最渴望的却是偎在曾杰的怀里,如果曾杰离开,他会说:”再见走好。“可是他真正想做的是放声大哭,抱住曾杰的腿,葡伏在曾杰脚下亲吻他的脚,别走,只要你别走,什么都可以。现实生活中的凌晨克制而冷漠,可是他内心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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