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喜欢某样东西,其实是在喜欢自己。
喜欢这首诗是因为诗和自己相似,可能是思维方式相似,可能是情感上共鸣,也可能是唤醒了某个记忆。
喜欢轻音乐是因为轻音乐更懂得自己的内心世界,喜欢小王子是因为小王子或者小狐狸,或者玫瑰花某个地方和自己相似,让自己认同。
最可怕的可能也是喜欢。这时候喜欢已经成了迷恋。迷恋到除却巫山不是云。觉得它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最好的,最懂的。
于是太过在乎,太过认真的时候,就会容易受伤。
受伤这回事都是自己给自己的,世界上也许没有人想故意让你受伤。
在桃花盛开的季节里,朝颜也曾美丽过,那时候她确实是馥郁芬芳的,为了见一个男孩子,走了很多很多的路,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自己却由于开心而忘记了害怕夜路的黑暗。
那也是一个潮湿的季节啊,在春雨过后,桃花凋零的满地。到处都是粉色的花瓣,风一吹,簌簌落下。仿佛还能听到花瓣下落时的声音,一片一片,灵巧,精致的花瓣。
为了和桃花一样美丽,她带着湿润的心在镜子前站了很久,因为没有美丽衣服而难过,觉得要很美丽很美丽才配的起那样的桃花,还有那一位少年。
但是那位少年已经将她忘记。甚至在他的记忆里,也许只有桃花,而没有她的容颜。
桃花在美丽也是无情的,而她湿润的心,全是爱意,却没能入得了他的瞳孔。
她双手捧着花瓣,眼带笑意,来到他的面前,他却面无表情。那时的朝颜以为他只是觉得自己太小孩子气,忘记了一个事实:即使自己倾国倾城,入得了他的瞳孔,却入不了他的心。
他是风度翩翩的男子,潇洒有气魄,文邹邹的又带着一股痞子气。
简直迷人心魄呢。
而她站在灯火阑珊的城市路口,望着他即将走过来的路口里的云云众众,心里既悲苦又甜蜜。
终于,他出现的时候,哽咽的心从高处坠
。他还抱歉得说着:“让你等很久了……”
于是她便很没出息得满心欢喜起来,所有的等待都变成了甜蜜的果实。
结局是,爱情不过是一篇虚幻的神话,你任由它美丽如朝霞,灿烂如桃花,也终于都要纷纷落下。
在坠落的昏眩里,在最深最深的梦里,在星光依旧灿烂的流年中,他给了她一句满意的解答。
“我会永远记得一个喜欢过我很久很久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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