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贵先生并不知道这些,仍然在盘算如何增加收入。
贵先生筹备开一家饭店。一开始以为元子会阻止,便想好很多理由准备说动她支持。
没想到元子会说:
“不贪占谁的便宜,自己开个饭店也好。”
贵先生本来想搞一份虚假验资,托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胡加仁向工商打个招呼就领本执照。
可是元子不同意。她打电话给高点要钱,高点叫她要搞就搞得大一点,最好开办一家综合性的公司,既搞餐饮又搞贸易。
贵先生不想办成高点的分公司,他要办成自己的私人企业。
元子说:
“那就把高点汇来的一千万作为借款而不作为他的投资。”
于是贵先生以姐姐栾香香的名义出资八百万元,以父亲栾山人的名义出资一百万元,以母亲名义出资一百万元,注册成立山人公司,除经营餐饮外还能经营生产资料、烟酒等食品。
这当中得到加仁的大力支持,各种手续很快就办妥当。
管委会办公大楼旁边有幢三层楼房,原来是准备给管委会办食堂的。后来光震行长叫管委会与支行共用一个食堂,那幢楼就空关着。
加仁以非常低廉的房租将整幢楼租赁给山人公司,租期三十年,三十年中租金不变,山人公司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开发区管委会不能单方面要求中止合同,这是比《南京条约》还要不平等的。
为防止意外,加仁在一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上将这份合同拿出来审议,解释说:
“这是钓鱼政策,不给人家点优惠怎么能够钓来更大规模的投资?”
其他领导心照不宣,一致通过了决议,表明这份合同是集体审议通过的。
贵先生不明白加仁为什么要帮这么大的忙,因忙于筹办公司也就没有功夫去多想。
高点借给他注册的一千万元,装修和添置必要的用具花去不到两百万,余下八百万准备归还,高点说先留存在山人公司,还给他也是存入银行。
吉离副行长打电话来,说贵先生筹办公司的事已有群众反映,叫他立即委托别人去做,自己不要出面。
可是委托给谁呢?父母是决不肯出来开公司的,香香同样不是这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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