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2 / 3)

+A -A

        “呵呵,有姑娘就是好,没心没肺的还有人管着。”她笑得好看,有股摇曳生风的妩媚。

        张明蔚长得多数像这个妈,笑起来更像,她说:“妈,两情相悦,真的是件难得的事。现实里,不要太执着。”

        她点头,“姑娘,你要有自信。”轻轻握着她的手,继续说:“你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是个荒唐闹剧的附属品。你是我,至少是我一个人儿感情的结晶。我爱你,也爱你爸,至少那个时候我爱。要有自信!”

        作者有话要说:呼…………临时码出一章

        不知道这个周六还加班不~~~~~

        番外:不怪灯红酒绿

        程美十六岁,让老爹200块钱卖给隔壁村儿当媳妇,男的三十来岁,腿脚不好。程美刚嫁过去第二天就在地里打垄子,晚上回来吃婆婆的剩饭,一个礼拜以后她就趁黑跑了。

        她顺着铁路走出好远,远得完全辨不清方向,身上仅有的三块二怎么也不舍得花。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小站,在小卖店里要口水,捡了人家半个白面包,就是这三天来仅有的一顿饭。后来她扒着个运煤的车厢子来了市。

        八十年代初,市作为重工业城市,拥有着于现在不同的繁华。工人百姓是这个城市的主流,那样本分与安静,却又不安于现状。

        程美漂泊已经快两年了,这回又找到个小饭馆打工,晚上就睡在外间的厅里顺便看门。

        要不是那晚,有些小流氓进来偷东西,又对她耍流氓,她就没机会认识吴娟,没机会认识罗达起。她拿凳子砸开了一个小流氓的脑壳,自己被人扇肿了脸,吴娟一边给她上药,一边说:“真好看的小姑娘,跟着我们做吧,保证以后你日子越过越好,不用受这种气。”

        罗达起那时候已经在市开了两家小发廊和几家录像厅,暗地里干些偏门的生意,吴娟就在那领了几个小姑娘,算是小头头。程美想,她嫁过人了,这种事虽然不算是吃亏,但是总也是下不了决心,吴娟也不逼她。

        程美那时候还不到十八,罗达起三十多岁了,有个一岁多的儿子,吴娟那时候二十三了。吴娟跟这个罗老板的关系一直都暧暧昧昧的,但是程美知道她跟别的男人也好。吴娟一直很照顾她,她到了发廊半年多,都干着干干净净的工作,只要自己不愿意连逢场作戏都用不着。她很感激,对吴娟也是死心塌地。

        有一次,罗达起来了,喝很多酒,桌子拍得咚咚响。说是有人得罪他,他要收拾那家伙,但是人家背景硬实,平常的手段也不行。他有老丈人撑腰,人家有老爹撑腰,真的打起来还是两败俱伤,都是非死即伤的局面。但是这口气怎么也忍不下。于是,吴娟眨眨狐狸眼出了阴损的主意,程美被一句报恩撞得一时意气,居然就答应了以身试险。

        被带到地方,包厢的门一开,她一看就认了出来,这个男人是她心心念念了两年的恩人。

        ~!~!~!~

        从货车箱子上趴下来,她在火车站乞讨了两个月。那天,她捡到许丽芬的钱包不是不想跑,只是没跑了。看见失主来了,心一横,也就大大方方的还了回去。

        张栋就那么玉树临风的搂着新婚妻子,问她:“小姑娘多大了,怎么不回家。”

        程美说自己家里受了灾,父母都死了,一路要饭到了这。许丽芬拉着她说,真好看的小丫头,到我们家当保姆吧。

        张栋起初不乐意,这是个大活人,不是在街上捡的流浪狗,这么个萍水相逢,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就往家里领,成何体统。但是他这个老婆就是爱心泛滥,又加上书念得多,总活在一种理想主义的状态下。他也是个骨头软的人,老婆稍微一撒娇,他就没了办法。也因为自己从小到大都跋扈惯了,也没什么人敢更能怎么样他,估计也闹不出什么,就算偷东西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大院里那么多警卫呢。

        就这样夫妻俩把人领回家了。

        程美在那个军区大院里干了三个多月,对这样的环境,和张家的人都很喜欢,虽然张家人强硬刻板了一些,但是不耽误她干干静静的过日子。就这么一直规规矩矩的直到有那么一天,乡下的丈夫找来了,她措手不及。

        程美跪在许丽芬跟前哭诉,一声一声的喊着许姐。承认自己骗了他们,但是没有恶意,现在是不能回去,回去要被打死的。要是真逼她回去,还不如就死在市。

        许丽芬也哭了,自己是当时天之骄子的大学生,一脑袋对封建思想的排斥,当下决定力挺这个身世可怜的孩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