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墙上写自己的随想……”
“其实很多时候在书店里,我都能想起我们中学的时候……”
“秦淮,明朝昭华他们也都很想你……”
“有空来我们书店看看呗?我们都想你。”
……
秦淮看了足足有二十分钟。她把那张大家的合影做成了桌面,看着所有人的笑脸,唯独那中间没有自己。她双眼濡湿地看不清画面。
刘晚那句“她这么多年了,还是没变。喜欢看书,喜欢读诗,死文艺”瞬间打散了她沉寂的湖面。她怎么能不难过?旧梦重温是这世上最苦涩的事。儿时多少期许多少想象,多年后就有多少凋敝多少怅然。
是,大家都没有变,唯独她,自己都找不到心的方向。
看书读诗唱歌?那都是很久秦淮没有沾过的。她不得不承认,自己活脱脱的变成了时间与岁月尾摆拖印留下的俗物。这世上最悲哀的事,不就是自己成了自己曾经最最瞧不起的人?
秦淮想到,前些年自己还没大学毕业。学校里有个文学社组织的原创诗歌比赛,她兴致勃勃的两日两夜没休息好,写了四五首,乐颠颠儿地跑去问刘储。
“刘储!过来看看,帮我选一首如赛的!”
刘储正在躺椅上看书,闻声移开书,抬眼看她手中七零八落的稿纸。笔记凌乱,修改的惨不忍睹。他好性子的看了一页便移开眼:
“不错,我看着挺好。”
“你明明没有看完!不许敷衍我!”
刘储笑着拦过她坐在腿上。
“行了,你就甭折腾我这把老骨头了。你们年轻,写的这些正当青春肆意,诗歌只有孩子才能拥有。”
“那你凭着你这老骨头的老把经验,给我看看哪个更孩子呗?”
“我看的话,完全是毁你的珍品。”
“为什么?”
“因为我们看来,都是用自己的经验历程来衡量它。完全没了诗的初衷。”
“嗯,好吧好吧。”
“趁你还年轻,还有心境玩玩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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