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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俗中的佛教已经与佛的本义南辕北辙。佛要破除对是非利害祸福的执著,俗众却要借佛的法力求是舍非,趋利避害,乞福去祸。佛以无制有,俗众却以有制有。佛以出世法断祸福之因果,俗众却祈求以福补偿祸,从而埋下新的祸根,永被因果所困。

        用佛理看我遭受的苦难,百惑皆消。一个从未存在过的小生命,因缘送来,因缘带走,何至于悲痛欲绝?我自己也只是一个随缘生灭的空相,如何执著得了?空空世界里的一阵风,一片云,聚散无常,笑什么,哭什么?

        然而,毕竟身在因缘之中,不是想跳就能跳出来的。无我的空理易明,有情的尘缘难断。我自知太爱人生,难成正果,宁愿受苦,不肯悟入空境。也许终我一生,佛只是一门学问,不能成为我的信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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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痛苦之源。爱得越深,痛苦也越烈。于是,佛指点灭苦之道:断绝爱欲,看破红尘。

        然而,我不能不爱,不愿不爱。我的爱不理睬佛的教导。

        大爱者大痛苦,有的人肩负着大痛苦前行。小爱者小痛苦,有的人被小痛苦摧毁了。可见爱者必痛苦,痛苦者却未必毁灭。

        佛的智慧把爱当作痛苦的根源而加以弃绝,扼杀生命的意志。我的智慧把痛苦当作爱的必然结果而加以接受,化为生命的财富。

        任何智慧都不能使我免于痛苦,我只愿有一种智慧足以使我不毁于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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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设想,一个人只要对自己的身外遭遇保持距离,始终坚持自己对它们的独立性,在内心深处做到不动心,那么,世上就没有任何苦难能够伤害他了。

        这个我爱得如痴如醉的女人要弃我而去了?好吧,让我冷静地想一想,在茫茫人海中,她与我的相遇纯属偶然,我们完全可能在不同的人群中漠不相干地生活一辈子。既然如此,我有何必要为她的离去痛不欲生呢?

        我的某个亲人快要死了?好吧,让我冷静地想一想,无论配偶、父母还是孩子,他们成为我的亲人也都是纯属偶然,我完全可能同另一个人结婚,父母完全可能不生我,我完全可能不生这个孩子,如此等等。既然如此,我为丧失这样偶然的一种关系而悲痛欲绝,岂不痴愚?

        这样想时,除了直接施于我的肉体的打击之外,一切皆成为身外遭遇,我就可以做到刀枪不入,风雨如磐了。

        可是,这样想时,我也就成为一个没有亲人、没有爱、没有心的东西,不再是人,而是一块石头了。

        事实上,我哪里做得到。到头来我总发现,我所爱的人使我如此牵肠挂肚,我们之间的悲欢离合决非我的身外遭遇,而恰恰是我的生命的基本内容。除去它们,我的生命便成了一个空壳,我也就不复是我了。

        那么,就让我继续为爱而受苦吧,也胜似做这样一个任何苦难伤害不到的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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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沿小河散步,看见情侣们依然缠绵,孕妇们依然安闲,牵着孩子小手的父母们依然快乐。正当灾祸笼罩着我的时候,他们头顶上的天空依然绚丽。在不幸者四周,生活在照常展开。

        当然,这是正常的。

        对于别人的痛苦,我们很容易藉移情作用而发生同情,有时候旁观者的想象甚至会超过当事人的身受。但是,移情毕竟不是身受,所以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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